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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自瀆跳巴士男認罪 求情稱年前失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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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無業男子今年5月在巴士下層,向坐在旁邊的女乘客露械及自瀆,繼而跑到巴士上層以玻璃手槌擊破車窗,跳車逃去。男子事後被捕,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罪,還押至8月24日判刑。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明白及要解決自己的性衝動問題,曾參加計劃獲社工輔導,其後計劃終止,頓失援助。

控方表示,認罪被告陳子傑(23歲、無業)曾有7次刑事定罪紀錄,其中4次與非禮罪行有關,兩次與本案「在公眾地方的猥褻性行為」控罪類同,過往曾判監。

與妻辦離婚需顧歲半子 多宗猥褻案底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正與妻子辦理離婚,現需照顧1歲7個月大兒子,依靠綜援為生。辯方續稱,被告明白自身紀錄不良,一直希望解決性衝動問題,故2018年起參與「明愛朗天計劃」接受社工輔導,惟計劃於2020年終止,被告頓失援助;事件已令被告還押兩個月,認為被告需獲社工協助改善情况,望判處感化令。

辯方稱需社工協助 官索感化報告

裁判官葉啓亮稱以被告刑事定罪紀錄理應處監禁刑罰,但考慮被告年紀、過往有尋求援助等因素,押後判刑以索取被告感化及心理報告。控方另就九巴的損失申請6850元賠償令,辯方稱被告願支付,惟望法庭判令時考慮其經濟狀况。

控方案情稱,今年5月17日下午6時45分,被告於九巴63X線巴士突然拉開褲鏈,向坐在旁邊座位的女乘客拿出陽具,自慰約3秒。女乘客害怕大叫求助,被告欲從巴士前門逃走不果,衝到巴士上層用兩個迷你手槌擊碎兩塊玻璃跳車逃走。

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稱「我係一時性衝動,先會攞下體出嚟打飛機」,又稱會向心理醫生求診。

【案件編號:KCCC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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