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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修例禁揚聲器叫賣 料明年呈立會 後年初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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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環保署前日發布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諮詢文件,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評估及噪音)李志坤昨稱,過去政府已用盡《條例》賦予權力加強巡查和檢控,但認為規管未夠阻嚇,冀修例覆蓋現時法例未規管的噪音問題,強調改善公眾地方的噪音污染。他稱當局預計明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目標2025年初實施。

稱已用盡權力 現例未夠阻嚇

李志坤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當局去年共巡查逾1300次,過去6年逾170次檢控,惟投訴個案仍增至去年544宗。他說如深水埗、荃灣等店舖密集黑點有「鬥大聲」情况,對附近居民及老人院造成困擾。

李說,今次修例將禁止店舖在公眾地方及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叫賣,包括預先錄製聲帶及用手機播出錄音,但若噪音只在店舖或商場內發出而沒有滋擾到公眾地方人士或附近居民,則不會禁止。

被問到某日式連鎖超市不斷播放有其名字的音樂屬否叫賣,李稱有灰色地帶,但當局暫視為音樂歌,因內文沒叫賣成分,但歡迎市民於諮詢期提意見。李稱,若商舖發出如音樂、廣播等非叫賣聲浪大至對公眾地方市民構成滋擾,仍受現行條例規管。

日式超市播含店名歌曲 暫視為音樂歌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稱修例後商舖難在人旺地方向消費者介紹商品,環保署回覆本報稱,店舖及商販亦可考慮其他方法如張貼宣傳便條、海報等方法吸引顧客,不應用「鬥大聲」、「鬥嘈」方式,避免造成長期噪音滋擾,影響市民生活作息。

今次修例設1萬元定額罰款機制,李志坤解釋現以傳票方法檢控,由蒐證至向法庭申請傳票,往往需兩三個月,屆時短期租約店舖或已完約,難尋回負責人,故建議改為定額罰款機制,如店舖屢犯,當局會發傳票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