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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政署職員認假醫生紙申病假 官明言考慮所有判刑選項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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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一名前女助理涉嫌以兩張假醫生紙取得病假,她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今(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頒令被告向民政署賠償約418元,指本案性質嚴重,但考慮涉案金額不大,聽取辯方求情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至8月23日,明言所有判刑選項均會考慮。

被告張倩瑜(26歲)案發時以非公務員合約受僱於民政署,擔任活動推廣助理,她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及早認罪,並表明願意賠償,案發前她感染新冠病毒,並傳染家人,外婆最終因引發的其他病症去世,被告感到自責,其後用愚蠢方法處理病假問題。辯方稱涉違反誠信的案件一般判監,惟並非必然,法庭可考慮其他處理方式。裁判官直指被告製作的醫生紙並不嚴謹,明顯看得出經刪改,雖然如此,同意仍有其他判刑選項。

案情透露,被告申請於2022年7月4日放病假,並向上司提交一張看來是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紙副本。當被要求交正本核實時,她稱已遺失,其後補交一張看來是私家醫生發出的醫生紙正本。廉署調查後發現,該兩名醫生當日均無替被告診症,兩張醫生紙均不是由他們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