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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3人被控未經允許展標語 曾健成質疑當局欲禁異見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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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阿牛」及兩名義工,涉嫌去年5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其間展示標語的傳票案件,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曾健成親自結案陳詞,指不明白為何展示的標語含有文字即屬犯案,質疑異見聲音被禁,自言今年面對兩電加價等社會議題時,他有30多年從政經驗亦不知應如何「埋手」;控方指立例原意為規管他人對官地造成環境滋擾。案件押後至8月31日裁決。

被各曾健成、李子華及吳超廣,被控各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即2022年5月28日在銅鑼灣渣甸坊近銅鑼灣地鐵站F出口外行人路,在政府土地上展示3張橫額及兩塊寫有字句的布,但未獲主管當局的書面准許。控方案情指,該3張橫額,分別寫有「Free Hong Kong」、「釋放政治犯,毋忘在囚手足」及「抗命不認命」字句。

控方今陳詞指,立例目的是讓政府規管他人藉展示招貼而對政府土地帶來的環境滋擾。案例指出展示行為須具永久或有規律性,控方逐指,2021年10月及11月間曾兩度出現與同案相似的街站,相信背後是同一組織。不過,有關當局沒有起訴該兩次街站。

曾健成沒有代表律師,他親自陳詞指,香港過去有表達自由,舉例藝人姜濤生日前後,街頭充斥人群及掛滿橫額,又指裁判官可以到銅鑼灣渣甸坊走一趟,該處周圍展示零售業海報。其餘兩名被告藉代表律師指,控方沒有證據指稱兩人是有意圖及實際地永久展示涉案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