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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可強:如何解讀「軟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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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在2021年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上,時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安顧問駱惠寧指出:特區要切實承擔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凡破壞國家安全的,屬「硬對抗」,就依法打擊;屬「軟對抗」,就依法規管。到了今年4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現在香港社會看似平靜,實則暗流湧動,亂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礎尚需鞏固。大家需要時刻警惕街頭暴力捲土重來,警惕「軟對抗」暗中作亂,警惕海外亂港活動倒灌香港。」

其後,行政長官李家超和保安局長鄧炳強都在不同公開場合及傳媒訪問中,具體提到「不同的『軟對抗』行為,透過不同網絡、媒體、文化藝術等渠道繼續發生和散播,挑撥矛盾,甚至煽動香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破壞力量的『軟對抗』經常在犯法紅線下做」、「『軟對抗』等煽動行為、網絡言論和刊物等容易激化社會大眾」。鄧炳強又強調,會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包括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以及特區政府以立法方式清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註)。

「軟對抗」的三方面含義

綜合上述官員講法,「軟對抗」的含義包括以下方面:

(1)是潛伏的力量、湧動的暗流,目的在挑撥矛盾,甚至煽動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2)透過不同網絡、媒體、文化藝術等渠道發生和散播;

(3)經常在犯法紅線下做,所以要依法規管、開展「網上巡邏」,以及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等等。

「硬對抗」的意思對市民來說都容易理解,指的是鼓吹「港獨」、宣揚推翻中國政府或特區政府,挑戰國家安全,並以暴力破壞社會秩序的言論和行為。對此依法打擊,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同意。但「軟對抗」所指的就相當籠統,因為其上述含義的3個方面的用語都比較含糊,可涵蓋很大範圍,可延伸至無遠弗屆的領域,並令人覺得可用來針對眾多人士。

以上述第一方面的含義來說,「煽動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的言行,比較容易看得出,更有明確的相關法律定義和法例規範,其實可歸類為「硬對抗」的違法行為,或可直接說是「網上的煽動仇恨言論」,而不應把「軟對抗」等同為煽動行為。

但所謂「潛伏、暗流、挑撥」等用語,對市民來說定義籠統,所指的對象、言論和行為可任人解釋。如果官員經常公開呼籲市民警惕及舉報「軟對抗」,可演變為風聲鶴唳、草木皆「賊」、內耗鬥爭、比併「我最愛國,你是軟對抗」,以及破壞社會恢復安定團結的局面。

保障國安 不需經常高調講

當然,對執法部門而言,它們可能懷疑某些涉及違法的具體言論和行為的背後,有「潛伏的力量、湧動的暗流」,那更應不動聲色地去調查,有足夠證據才採取行動。保障國家安全,主要是依靠執法部門去切實做,有需要的時候可做宣傳,而不需要經常高調地講。

「軟對抗」是「透過不同網絡、媒體、文化藝術等渠道發生和散播」,這是其第二方面的含義,明顯地是指向意識形態領域。當然,敵對勢力會用這些渠道去從事它們的勾當,例如傳播假消息、製造恐慌等,或如特區官員以「羊村繪本」一案為例作說明;但這些例子正好指明是具體的犯法行為,而不是泛指「軟對抗」普遍存在於網絡、媒體、文化藝術的範疇中。既然如此,官員就不應經常公開強調要警惕「軟對抗」,而令很多人覺得不敢說話,不敢對特區政府的某些政策提出不同或反對意見,以避免被批鬥為「軟對抗」。

事實上近月來,圖書館下架的書籍、器官捐贈登記、一群中大校友有關校董會改組的聯署聲明,以至關注劏房政策等等,都可被指摘為企圖煽動社會矛盾、阻撓特區政府施政的事件,而反映出瀰漫社會的動輒得咎、危機四伏、杯弓蛇影、疑神疑鬼的氣氛。任何在學術、歷史、文化、政府政策等方面有不同於官方觀點的意見,只要不違反法例,都應該盡量採取理性討論、事實驗證、教育宣傳等有效方法去處理。

勿無限延伸「軟對抗」內容

「軟對抗經常在犯法紅線下做」,因此要依法規管,並制訂新法例及包含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內,是其第三方面的含義。依法及立法規管是正確的方向,因為香港是法治社會。但既然是「在犯法紅線下做」,即未犯法,或者是法例跟不上事情發展,那就要參考其他城市或國家的經驗去採取應對措施,以及盡快修改法例或制訂新法。惟同時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軟對抗」的內容無限延伸,以致去立法破壞基本法所規定香港居民擁有的言論自由等權利。

平心而論,官員有些時候公開發言,都可能會使用一些含義較為廣泛的語句。上述駱惠寧和夏寶龍的講話,都是在每年一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上發表,表示希望特區政府不要麻痹大意,還要警惕用不同形式破壞一國兩制的違法行為,這其實是在恰當的場合和時候說恰當的說話。

但這些帶警惕性的嚴厲用語,中央及其駐港官員都不是經常掛在口邊。反之,例如今年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在其新春賀辭(1月15日)和立法會午餐會(7月14日)講話,講的都是積極奮發的說話:「包容共濟、求同存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智慧,激發一切可以激發的活力,不斷發展壯大建設香港的積極力量,畫出最大同心圓,奮力推動香港由治及興」。他更進而呼籲立法議員「通過質詢、辯論等各種形式對特區政府施政進行有效監督……使市民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區官員應多講這類正面說話及採取相應政策,平衡處理國家安全、經濟民生和民心安穩的關係,避免令人覺得香港很不安全,或是以國家安全為「政治掛帥」的「政治城市」。這樣才能令市民和外來投資者安心,才能帶引香港盡快恢復常態,才能令香港在新階段中繼續發揮國際城市的作用。

冀官員慎用無明確定義的嚴厲用語

市民希望得到的,除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外,也需要實實在在的「舒暢感」——即令守法的廣大市民心情舒暢,不會時刻擔心其不同意見的言行被「特別愛國」人士視為「軟對抗」而口誅筆伐。法治社會、多元開放、言論自由等,都是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獨特優勢。如果廣大市民與外來經商和投資者時刻恐懼墮入「軟對抗」的網中,香港如何能夠做到由治及興呢?又如何實現鄭雁雄所說的,「中央政府始終支持香港建設一個生機勃勃的國際大都市」?

故此,希望特區官員少用及慎用「軟對抗」等沒有明確定義,而令市民有普遍擔憂的嚴厲用語。

註:見李家超出席國家安全教育中心IPLSA第二期國家安全教育認可導師資格課程畢業典禮致辭(6月17日)、李家超接受央視專訪(6月27日)、鄧炳強接受《大公報》專訪(7月3日)等報道。

作者是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暨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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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