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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稱國安法後萌退初選 鄒:拒離棄群眾而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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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踏入第101天審訊。被告鄒家成憶述,《港區國安法》頒布後曾想過退出初選,他認為自己過往對政府批評比較尖銳,所提倡的香港民族主義或會「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和港獨言論。他形容國安法涵蓋範圍廣,字眼模糊,且刑罰很重,他當時如同「盲人摸象」,惟考慮過後,「我發覺我根本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決定繼續參選。他作供期間一度哽咽拭淚。

鄒家成第三日自辯談及,2020年6月發起「墨落無悔」聲明後,曾指示團隊成員以他和另兩名發起人、即被告張可森和梁晃維名義草擬信息,向初選組織方交代聯署人數及聲明內容,信息由張可森發送。庭上展示,信息由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轉發到初選組織者群組,提及聲明發起逾一周,共39名以上參選人以個人及政黨名義簽署,信息指「初選原設共同綱領」並有意「運用包括否決權」,若然沒有綱領,恐怕初選淪為議席的「分餅機」。

「墨落」展初選意志 免淪分餅機

鄒解釋,聲明旨在展現抗爭意志,若無法展示意志,初選會失去意義,「不如抽籤就算啦」。他說新界東初選曾發生爭拗,印象中有街工成員稱杯葛初選,打算落敗後續出選立法會。而且,當時有大黨拒簽和批評聲明令政治素人擔心,不肯定大黨不認同否決權抑或有意反悔出選,認為「無乜保障」。鄒說,組織方最後沒回應上述信息。

同月,鄒宣布參加初選,對於提名表上列明擁護《基本法》,他自言效忠一本能夠產生憲法功能的基本法,「擁護」和「效忠」則涉及私人情感和個人信仰。他又說,參選帖文提到「赤化」、「沉淪」等字眼,沒有打倒政府的意思。

憂倡香港民族主義被指港獨

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公布,鄒憶述當晚和參選團隊研究條文,判斷參選人或會因過往言論被捕,而鄒曾對體制及政府發表較尖銳的批評,香港民族主義或會被扭曲成分裂國家及港獨言論。他認為國安法涵蓋範圍很廣,條文字眼模糊,加上刑罰很重,他們如同盲人摸象,令他一度萌生退出初選念頭,但處理情緒和考慮過後,因感無法離群眾而去,於是繼續參選。鄒此時在庭上哽咽,用紙巾拭淚。

鄒供稱,他某夜致電團隊成員稱「不如繼續(參選)」,對方說「全部人都ready(準備好),爭你一個」,鄒遂指示通知團隊開會。鄒表示他們重新尋覓參選意義,並認為參選本身就是意義,他亦將「民族抗暴」的選舉口號改為「抗擊暴政」,以免違法。法官陳慶偉稱明白鄒欲緩和論調,但口號看來一樣。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