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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高院推翻原審 瑞士漢擾秩序罪脫不獲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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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0月有市民發起「和你lunch」,一名內地人高呼「我們都是中國人」遭示威者圍罵,一名外籍翁涉阻止該內地人進入遮打大廈,對方隨後被另一人拳打。外籍翁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不成立,經律政司覆核後維持無罪兼獲訟費。律政司再不服訟費裁決上訴,高院昨判律政司勝訴,指外籍翁自招嫌疑,不獲訟費。

上訴方為律政司,答辯人是瑞士籍Progin Marc Gerard(76歲)。法官杜麗冰判辭指本案控罪元素是社會安寧是否很可能遭破壞,控方依賴環境證供,包括群眾對內地人有敵意,2019年任何香港居民均會意識到針對該內地人的挑釁行為一觸即發,答辯人與群眾關連非關鍵。

官指當時氣氛下自招嫌疑

杜官亦指原審裁判官分析證據出錯,例如原審指答辯人關上遮打大廈的門後,該內地人盯着答辯人,屬不知所措的自然反應;又指答辯人沒阻礙內地人進遮打大廈,是他選擇留在原地;原審評定訟費申請時考慮無關重要的因素,未能準確判斷答辯人自招嫌疑。杜官認為片段顯示答辯人站在內地人前面關上門,顯然自招嫌疑,能「毫不猶豫」地判答辯人不獲訟費。

【案件編號:HCMA 188/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