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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詐及盜竊公司逾350萬元 室內設計公司前經理囚4年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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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室內設計及裝修工程公司前經理,涉嫌欺詐及盜竊公司逾350萬元,被告早前承認8項欺詐罪及10項盜竊罪。法官張潔宜今(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且被告犯案時間不短,適合的量刑起點為64個月監禁,基於總量刑原則和定下審期後才認罪,減刑四分之一,判被告監禁4年。

女被告麥敏儀(45歲)為囍設計有限公司前行政及會計經理。據辯方求情,被告入職時任職設計工作,後來獲晉升,其丈夫則為運輸散工,月入約7000元。辯方指被告工作勤奮、顧家和有愛心,深知罪行性質嚴重,對家人感慚愧,並有深切悔意,但無能力還清涉案款項。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先後8次向僱主訛稱20張支票會支付予囍設計的1間傢俬供應商及2間裝修工程承辦商,其僱主因而簽署該20張支票,涉款共約18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支票其後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或用以支付被告2間公司的裝修費,以及購置傢俬的費用。

被告又將囍設計發出的另外10張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戶口,偷竊共逾170萬元,而被告僱主是該公司銀行戶口的唯一簽署人,但支票並非由僱主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