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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妄想兄與妻女有染斬兄 六旬漢判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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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旬退休漢去年帶刀到其兄家中斬傷對方,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昨在高院判刑稱,被告患抑鬱症及偏執性妄想,案發時妄想事主與自己妻子及女兒有染,接納精神醫生建議,判醫院令一年。法官宣判後向到庭的被告親人表示,被告入院一年後仍須視乎病况以決定需否繼續住院治療,並寄語親人了解被告病情後予以支持。

官籲親人支持患病被告

被告陳宗顯(現年64歲)被控2022年4月15日在天水圍天頌苑頌海閣某室意圖使陳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並非法及惡意地傷害該事主。他原另被控企圖謀殺,其後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獲存檔法庭不起訴。

法官李素蘭判刑稱,被告退休前為工廠工人,2019年因中風而身體轉差。案發時,他妄想72歲兄長與自己妻女有染,攜刀到事主家中斬傷對方,事主妻子力阻不果,幸有兩名鄰居入屋相助,三人合力下始制服被告,否則會導致事主有更嚴重傷害。

抑鬱思覺失調 對兄有偏執妄想

法官續稱,被告事發後經醫生診斷患上抑鬱及思覺失調。由於以上醫生報告於定罪9個月前索取,故法庭一度押後判刑以待索取精神報告以反映被告最新病况。兩份精神報告顯示被告患抑鬱,至今仍然對事主有偏執性妄想,建議判醫院令一年。法庭認同判刑需兼顧阻嚇及被告康復,接納精神報告建議。

【案件編號:HCCC 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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