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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斬傷兄長判一年醫院令 官籲親人支持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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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退休漢去年帶刀到他兄長家中斬傷對方。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今日(7日)在高院判刑指,被告患有抑鬱症及偏執性妄想,案發時妄想事主與自己妻子及女兒有染,故接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被告一年醫院令。法官宣判後向到庭的被告親人表示,被告入院一年後仍須視乎病况,以決定他需否繼續住院治療,並寄語親人了解被告病情後予以支持。

被告陳宗顯(現年64歲)被控於2022年4月15日,在天水圍天頌苑頌海閣某室,意圖使陳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並非法及惡意地傷害該事主。他原本另被控企圖謀殺,其後他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企圖謀殺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法官李素蘭判刑指,被告退休前為工廠工人,2019年因中風而身體轉差。案發時,他妄想72歲的兄長與自己妻女有染,攜刀到事主家中斬傷對方,事主妻子力阻不果,幸好兩名鄰居入屋相助,在三人合力下才能制服被告,否則會向事主導致更嚴重傷害。

法官續指,被告事發後經醫生診斷患上抑鬱及思覺失調。由於以上醫生報告於定罪9個月前索取,故法庭一度押後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以反映被告最新病况。兩份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患抑鬱,至今仍對事主有偏執性妄想,並建議判醫院令一年。法庭認同判刑需兼顧阻嚇及被告康復,故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