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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女生涉發表港獨言論 辯方促先處理司法管轄權爭議 官:不切實際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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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留學23歲女生涉嫌過去5年間在社交平台發表港獨等言論。她今年3月回港換身分證時被捕,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首先處理裁判法院是否有司法管轄權的爭議。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則認為應等候上訴庭就相同爭議的裁決,質疑辯方「不切實際」,終將案件押後12月13日答辯,另批准被告減至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袁靜婷(23歲)現為大學二年級生。辯方早前要求法庭優先處理3項法律爭議:裁判法院審理煽動罪行的司法管轄權、域外法權、超出半年檢控期限,而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布煽動文字的上訴案將處理區域法院的司法管轄權,另一宗涉及19歲青年徐凱駿被控煽動及侮辱國歌的上訴案,則會處理域外法權及超出檢控期限的爭議。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首先陳辭指,法庭必須首先處理司法管轄權的爭議,因裁判法院有機會無權審理煽動控罪案件,又提到國安法第42條列明危害國安的案件,須公正及適時辦理,是法庭及控方很重要的職責,冀法庭優先處理此爭議,讓案件盡快審結;控方則不反對首先處理爭議。

羅官則直指辯方要求「完全不切實際」,質疑即使他能盡快作裁決,一旦上級法院作出了相反的裁決,便會推翻他的裁決,重申國安法要求的及時,「是理性的及時,不是帳面上的及時」,辯方的要求反令案件複雜化。羅官最終決定繼續等候上級法院的裁決,將案件押後12月13日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