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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威脅性交表證成立 社區主任月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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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1歲社區主任前年涉相約26歲網友到酒店慶祝生日,其間假扮遭人以性愛片段要脅,要與兩名事主性交,否則兩人私隱會曝光。該社區主任否認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共4罪,區院昨日續審,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不成立,3罪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案件押後至8月23日裁決。

報稱社區主任的被告黃煒龍(案發時19歲)否認一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兩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及一項「非禮」。控罪日期分別為2021年9月22日及11月7日,涉及X和Y兩名女事主。

辯方早前爭議被告住檢獲3部手機的可呈堂性,據控方所指內有記憶卡,分別載有被告與兩名事主的部分對話和相關影像。法官姚勳智昨日裁定上述物品可呈堂,並裁定被告非禮罪表證不成立,其餘3罪表證成立。辯方不傳召證人,雙方已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辭,裁決押後。

【案件編號:DCCC 6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