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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主任涉扮被逼與網友性交 其中一罪表證不成立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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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社區主任涉於前年,相約26歲網友到酒店慶祝生日時,假扮遭人以性愛片段要脅,須與事主性交,否則二人的私隱會曝光。該社區主任否認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共4罪,今(1日)續在區院受審時,被告被裁定其中一罪表證不成立,他不作供,案件押後至8月23日裁決。

報稱社區主任的被告黃煒龍(案發時19歲),否認一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兩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及一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日期分別為2021年9月22日及11月7日,涉及女子X和Y兩名事主。

辯方早前爭議被告住所檢獲的3部手提電話的可呈堂性,據控方指內有記憶卡,分別載有被告與兩名事主的部分對話和相關影響。法官姚勳智今裁定上述物品可作為呈堂證物,繼而裁定被告除猥褻侵犯罪外,其餘3罪表證成立。辯方不傳召證人,雙方已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辭,裁決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