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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發牌制過渡期完 1.2萬人領物管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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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3年過渡期昨日正式屆滿。物監局表示已發出逾740個物管公司牌照和1.43萬個物管人牌照,當中正式牌照佔約69%,臨時牌照佔約31%。另外,扣除同時持有正式及臨時牌照或不同級別牌照的重複數目,近1.2萬名物管從業員領牌。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說,根據目前掌握的資料,物業從業員領牌數目與市場業界的相若,須領牌的物管公司亦已遞交牌照申請,並全數獲發牌照。他認為,業界對發牌制度反應正面,標誌着物管業迎來新時代。

分階段強制進修 最快明年1月起

物監局2020年8月1日落實推行物管業發牌制度的願景,設3年過渡期,昨正式屆滿。該局指過渡期結束後,將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分階段向不同級別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強制要求參與持續進修,以推動業界與時並進。其中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由明年1月1日起須強制參與計劃;物管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由2025年1月1日起須強制參加計劃。

談及近期多次出現樓宇老化石屎塌下事故,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稱,該局非常關注樓宇結構意外安全事故,已與屋宇署商討,就樓宇結構安全事宜制定適當守則指南;並會加強提醒業主和立案法團按《建築物條例》行事。蕭又透露,物監局會與民政總署討論業界與業主立案法團、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責任關係,制訂實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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