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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中證監: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以離婚規避減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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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期內地股票市場出現多宗上市公司大股東離婚,然後分割股份,並被業界質疑有繞道減持之嫌。中國證監會對有關情况表示關注,並提醒為了保障小股東,大股東在減持方面,也要自覺地着手規範減持的行為,不得以如離婚等方式,規避減持股份限制。

根據內地媒體引述金杜研究院統計,上半年內地上市公司,至少公告股東離婚分割股份案共8宗,離婚後計劃或實際減持股份案件9宗,撇除重複個案後為15宗。其中10宗離婚個案,股東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或一致行動人士。

指應維護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利益

中證監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出,關注相關情况,認為上市公司大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作為「關鍵少數」,在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負有專門義務和特殊責任,應當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自覺規範減持行為,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各方應當持續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規定。該會除督促上市公司方面嚴格落實監管要求,並在發現違法違規時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