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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現送外地再造 回收商稱利潤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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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電動車廢電池愈來愈多,有回收商表示,目前電動車舊電池出口,電動車分銷商先要向回收商支付一筆費用,電池出口後,回收商需向外國廠家支付處理費,加上目前回收量始終有限,本地回收商利潤不多,不過未來數年隨着愈來愈多電動車電池退役,回收量會增加,且政府計劃實施徵費計劃,預料會補貼業界收集及部分處理廢電池成本。

環保署表示,現時電動車退役電池一般會在本地作初步處理後,運往外地認可的處置設施循環再造。現時本港有18間電動車分銷商在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以及8間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回收電動車廢電池。

電動車退役電池屬化學廢物,必須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及附屬法例《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妥善處置。電動車分銷商須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聘用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妥善收集廢電池和運到持牌化學廢物處置設施處理,包括分類、放電等,在獲兩地政府許可後,方可運往外地認可設施循環再造。

2021年3月公布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指出,內地及歐盟等已先後實施或試行電動車退役電池生產者責任計劃,電動車製造商及進口商需承擔廢電池的收集、回收、處理及棄置責任,並引進按金制度,以鼓勵收集及回收,同時亦會促進發展舊電池的二次應用。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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