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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電動車廢電池倍增 環署招設廠再造 擬推生產者責任制 冀明年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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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動私家車愈趨普及,去年本地收集及經初步處理後運到外地再造的電動車電池按年大增1.15倍至69.5公噸,亦是過去5年最多。為確保退役電池可在本港收集及處理,環保署為環保園兩地段招標,以用作廢電動車電池回收再造,目標首兩年每月處理量不少於26公噸,並於營運第五年起提升至每月不少於104公噸。環保署透露,正就電動車退役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業界,以期明年提出有關法案。署方表示現階段沒考慮限制退役電池必須在本地循環再造。

明報記者 馬耀森

環保園兩幅地招標 租期20年

環保署資料顯示,近年本港電動車數量急增,截至今年5月底共有58,371輛,佔所有車輛總數約6.3%。目前已有231個電動車輛型號獲運輸署的類型核准,包括182款電動私家車及49款公共運輸或商用車。

環保署表示,最近有業界表達有意在港開設電動車退役電池回收廠,為配合未來市場需求及回收再造業發展,署方正為環保園兩地段招標,以用作廢電動車電池回收再造。根據環保署招標公告,該兩幅土地為環保園T2及T3地段,面積合共10.1萬平方呎,租期20年,今年11月17日截標。據了解,有內地企業表示有意投標。

目標首兩年每月處理26公噸

是次招標訂明投標者須承諾廠房於租約開始36個月內投入運作,同時廠房的處理量須於營運後兩年內達至每月不少於26公噸,並於營運第五年起提升至每月不少於104公噸。以環保署招標時間推算,若最快明年初開標及批出合約,回收廠最遲要2026年底或2027年初運作。

環保署表示,根據2021年3月公布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提出本港在2035年或以前將停止新登記燃油私家車和混合動力私家車,此兩類車將逐步被電動車取代,而電動車退役電池數量亦會隨之增加。為確保電動車退役電池妥善收集和處理,政府已訂下政策方向,為電動車退役電池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

署方表示正與業界及相關持份者溝通及評估營商環境影響,以期在明年內提出電動車廢電池生產者責任制計劃的相關法案。參考其他地方經驗,政府會以「市場營運模式」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即電動車供應商需安排退役電池的收集、適當處理和回收,並承擔相關費用。署方認為此模式下,持份者將發揮更積極作用,從而提高回收效率和成本效益。

環署未考慮禁廢電池出口

汽車會憂本地商難競爭

香港汽車會及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隨着電動車普及,本港產生車輛廢電池亦不斷增加,政府撥地招標處理廢電池的同時,亦應及早制訂拆解電池的標準,以及二次使用電池的規格等。他說,政府招標在環保園設廠是好事,但政府至今仍不願立法禁止廢電池出口。他認為若容許廢電池出口,本地處理廢電池的承辦商難與出口市場競爭,甚至會出現走私問題而影響本地回收。他說,政府擬以市場營運模式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但若欠周詳考慮,或出現有地無人投標的局面。

被問到會否立法禁止電動車廢電池出口,環保署表示,現時本港有4間持牌化學廢物處置設施可把退役電池作適當初步處理後,運往外地政府認可的設施循環再造,署方會視乎本港的處置設施有否足夠循環再造處理能力,現階段未有考慮限制退役電池必須在本地循環再造。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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