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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稱擁護《基本法》並反對《國安法》 何桂藍批《基本法》被架空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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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27日)進入第93天審訊。何桂藍自辯稱,難以理解港府對擁護《基本法》的定義,何自言擁護《基本法》,但選舉主任以何反對國安法為由,指她並不擁護《基本法》,質疑屬主觀判斷。何提到,當《基本法》與國安法有衝突時以後者為準,遭法官李運騰質疑。她強調,感覺到《基本法》被架空,國安法卻不受司法監督、僭越立法會角色,並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好難好文雅咁講,但國安法嘅出現令基本法成為condom(安全套)」。

鄒家成曾於新東民間論壇稱,用任何手段癱瘓議會,何桂藍在辯方主問下供稱沒印象,她不肯定當時可否回應。法官陳慶偉表示明白辯方發問的用意,因為論壇於2020年7月1日後舉行,國安法已經生效,「共謀者原則」可能適用。何補充指,「癱瘓議會」是建制派和中聯辦的說法,她不清楚是否鄒所講的意思,但她不太認同被人扭曲或批評時,跟隨採用對方的用語。

初選投票日後,抗爭派發帖文表明反對國安法,又冀民主陣營達成一致立場。何供稱,初選公布結果後,建制媒體傳出當屆參加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確認書將加入支持國安法條款,焦點轉移至是否簽署確認書,於是政府或覺得毋需回應61萬票數民意。她指,同日抗爭派記者會形容屬「掩眼法」。

何續稱,初選勝出者為了方便而一同見記者。被問到記者會否只讓抗爭派出席,她指,抗爭派和傳統民主派之間界線從來模糊,她邀請過人民力量陳志全但「食檸檬(被拒絕)」,她指對方不願意和抗爭派「企埋一齊」,但陳未有透露原因。陳官一度稱,陳志全似乎曾現身在何的街站,辯方指現場或有陳志全的競選旗幟,何稱她也有新民黨李梓敬的旗幟。

至於岑敖暉在記者會提到否決議案,何表示不知岑會這樣說,而岑或任何人都不是「抗爭派嘅spokesman(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