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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修港大規程 議員否決公聽 謝偉俊質疑僅納書面意見 「以後不需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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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昨開會討論修訂《香港大學規程》,准紀律委員會裁定學生有否損校譽。委員會以2票贊成、3票反對及1票棄權下,決定不召開公聽會,只接納書面意見。提議召開公聽會的選委會界別議員謝偉俊表示,今次修訂涉及一所最知名且歷史悠久的大學,建議秉承傳統讓公眾參與討論,又稱「若每件事均以書面進行,我們就不需要開會」。

繼早前法案委員會拒就中大校董會改組召開公聽會後,謝偉俊在涉港大規程修訂小組委員會提議召開公聽會。不過,新民黨黎棟國認為,今次修訂不複雜,僅接納書面表述已足夠。謝偉俊反駁,議題涉及範圍小並非好的理據,「不如以後開會前先視乎範圍多少,以後會都不需要開」。最終在謝偉俊、江玉歡支持,黎棟國、陳學鋒及梁子穎反對,尚海龍棄權下,小組最終決定不召開公聽會,只接納書面意見。

改委任形式 容紀委會處理損校譽行為

今次規程修訂,建議更改委任紀律委員會成員的方式,容許紀律委員會跟進「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並懲處相關學生。多名議員要求校方解釋何謂「損害校譽」的行為。民建聯陳學鋒表示,部分學生行為或出於善意,而批評教師的教學方式或手法,甚至道德問題,或會影響校譽,「損害大學聲譽定義、條線去到哪裏?」

王于漸:行為定義隨時代變 難訂清單

港大首席副校長王于漸回應稱,對校政的批評不會構成紀律問題,只要學生不涉冒犯或侵害行為,一般均享有言論自由,將先由校長決定是否構成損害校譽,當值得調查時才會交予紀律委員會跟進。王又稱,聲譽是大學的寶貴資產,特別在數碼年代,一件小事均可造成很大影響,須更珍惜校譽,不過何謂損害校譽的行為,則隨時代及價值觀發展而有轉變,難以制訂實質的「負面清單」。

另有議員關注現行機制能否保障學生辯護空間;謝偉俊促請校方小心運用權力,「當年孫中山絕對損害當年的大學聲譽」,「當權者如選擇逼害比較少數或前衛思想或做法,很容易引起社會反彈,可能不是香港這個自由開放社會,特別是大學鼓勵學術自由的社會應該有的一種制度」。王于漸回應,紀律委員會將由5人組成,包括兩名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又指學生紀律問題不會很複雜,將參照先例再裁定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