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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青年闖輕鐵車頂、地盤天秤拍片被控四罪 三人罰款二人候判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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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涉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爬上輕鐵車頂、在城門河划艇、登上工地天秤使用航拍機,再將過程剪輯成影片並在網上發布,被控「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等4項罪名,今(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5人承認所有罪名,裁判官屈麗雯下令其中2人押後至8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報告,其中一人期間需還押;另外3人則罰款2000元。

5名被告依次為送貨員唐卓賢(24歲)、維修技術員李兆亨(24歲)、學生陳海翹(22歲)、報稱無業的莫籍皓(23歲)和區頌旼(22歲)。唐、李二人同被控2項「故意危害安全的罪行」,另外唐、陳、莫、區被控一項「禁止進入限制區域」罪,唐亦被控1項「沒有許可下在限制飛行區以外飛行」罪。

控方庭上播放由唐發布、以「海陸空套餐」為題的影片,影片中顯示唐、陳、莫、區4人從一條污水渠乘坐一艘充氣橡皮艇進入城門河,再在河上划艇至傍晚;其後又顯示唐、李兩人從屯門市中心輕鐵站簷蓬跳上一列輕鐵的車頂,再在屯門站跳下車;另外亦顯示唐、李、陳3人於去年除夕夜爬上尖沙咀一工地的天秤,片段中唐曾操控航拍機拍攝煙花。

控方補充,唐、李二人於屯門市中心站跳上輕鐵車頂前,曾在同晚於鳳地站做出相同行為。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稱,唐、李行為出於貪玩,並沒有任何傷害他人或蓄意損壞財物的意圖,過程中亦沒有出現意外,兩人亦有悔意,希望先索取報告,再考慮判處無須即時監禁的刑罰。

裁判官認同被告沒有相關意圖,但不能忽視被告行為在對自己構成風險同時,亦對公眾造成風險,尤其唐、李跳上輕鐵車頂有機會影響行車安全,慶幸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下令兩人押後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期間唐需還押,李則可准繼續保釋;其餘3人則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