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陳紹雄:修訂環評程序 平衡發展與保育

發佈於

【明報文章】特區政府在2021年提出檢討跟土地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和行政安排,以期加快土地和房屋供應。其中涉及環境方面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稱環評條例),也是當局的修訂目標之一。有關修訂條例草案,於今年6月底在立法會三讀通過,令有關環評程序的時間可縮減到18至24個月。土木工程拓展署已就馬料水填海工程項目,向環保署申請環評研究概要,預計有關環評程序可縮減至18個月內,成為該條例修訂後首宗受惠的申請。

環評條例早於1998年實施,目的是透過環評程序和環境許可證機制,盡量減少及控制工程項目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環評條例通過至今有25年時間,當中部分指定工程項目已屬過時;亦有人批評環評研究所需時間太長等,實在是合適時候檢討環評條例。

而今次政府修訂環評條例程序的內容,主要是建立一套中央環境數據庫、修訂環評條例內的指定工程項目清單、更改技術備忘錄內的技術評估要求,及利便項目倡議人善用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的機制。有關修訂既可縮減環評程序時間,也沒有減少法定公眾諮詢時間。

當局須防範生態資料遭濫用

政府整合本地環境資源和環評資料等大數據,以建立中央環境數據庫,筆者認為將可便利工程的籌劃及項目倡議人日後開展環評研究,提高效率並節省時間。不過,當局也要適時更新數據庫資料,並確保其準確,以及注意防範部分生態敏感資料被濫用的可能,例如屬稀有和珍貴物種的動植物資料。

即使環保署計劃採用資料分級制度及要求查閱者簽署保密聲明,署方也要讓其清楚知悉濫用敏感資料的嚴重法律後果,盡力避免對敏感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事情發生。

提防工程「斬件」 規避環評

至於更新環評條例內指定工程項目清單方面,當局把巿區發展或重建工程項目需開展環評研究的覆蓋面積,由20公頃增加至50公頃,令人擔心發展商會把工程項目「斬件式」推出,以圖規避環評研究。雖然政府表示有權對這些情况提出檢控,並會指令項目倡議人重做環評報告,但筆者仍希望當局日後務必小心審視各項發展工程,提防「斬件式」工程項目的出現。

因應環評條例的修訂,政府亦更新《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為環評內各項技術評估確立標準做法,避免與其他環境法例重疊等。不過,備忘錄中部分字句的中文和英文文本含義並不一致。雖然政府表示不影響備忘錄的執行和操作,亦承諾在備忘錄生效之後繼續檢視其遣詞用字,筆者仍想提醒局方須承擔任何因字義不清晰所引起的法律挑戰。

綜觀今次環評條例的各項修訂,筆者認為是當局因時制宜,平衡兼顧發展和保育的需要,令本港在推動經濟發展和土地利用之時,仍能夠堅守保護環境的初心。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紹雄]

繼續閱讀
贊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