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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產訛稱男友無子女 已故船商女友發假誓囚一年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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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董建華世交、已故航運商人阮喬坤的同居女友,2009年以失實誓章向澳洲法院申請成為阮喬坤的遺產執行人,早前被裁定作出虛假陳述罪成,今(21日)在暫代區院的荃灣法院判刑。暫委法官溫紹明指,案件涉及「司法完整性」,但考慮到被告是阮多年伴侶,亦無人蒙受損失,故判處監禁1年。

被告羅美堅(現64歲)中五學歷,曾任地產代理,現為兼職售貨員。温官引述辯方求情,被告自力更生,並需照顧哥哥一家。他指法庭同情被告處境,被告已60多歲,一生奉公守法;但在調查期間離港8年,案件延誤的主要責任在於被告。

温官續稱,被告明顯想獲得當時價值29萬澳元物業的控制權,才向澳洲法院謊報阮無子嗣,涉案物業價值為重要考慮。温官強調,宣誓為司法程序重要一環,被告欺騙法庭,損害法治,罪行性質與「妨礙司法公正」相近。但案件非單純欺詐,被告是阮喬坤多年伴侣,一直陪伴在旁,若阮生前有規劃財產分配,被告應可獲分一部分,可惜「天不從人願」,被告在2011年與阮家子女爭產中敗訴,考慮到被告同意大部分案情,阮家子女亦已取回資產,無人蒙受損失,最後判囚1年。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09年7月向澳洲法院存入一份誓章,稱阮喬坤死後無嗣,事實上阮有3名子女及2名姊妹,被告事後獲澳洲法院批出遺產管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