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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中六女生認殺嬰判感化 須宵禁承諾安全性行為 官:需改過多於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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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案發時中六女學生在學校廁格分娩後,將女嬰放入袋並棄於垃圾桶,令嬰兒窒息死亡。女生早前承認一項殺嬰罪,昨在高院判刑。法官李素蘭形容案件「對被告及女嬰均屬悲劇」,被告需改過自新而非受罰,加上家庭背景複雜,故判處一年感化令,其間被告須宵禁,即於晚上11時至翌早留在家中,並承諾日後保持安全性行為。

官指案發時精神不平衡

分娩患創傷後壓力症

辯方求情稱,被告T.Y.M.懷孕時正值網課期間,缺乏父母指導下才發生「可怕的事」;被告正定時接受精神科治療,亦將進修婚禮策劃課程。

李官引述被告精神報告表示,被告案發時未完全從分娩影響復元,精神不平衡。辯方醫生診斷被告分娩後因劇痛及大量出血「不知所措,大腦一片空白」,當刻已患上創傷後壓力症;控方醫生則指被告患重度抑鬱。

李官續稱,被告「成長環境艱難」,4歲時父母離異,母親遷回內地,被告與父親及胞妹居於郊區,居住環境惡劣;父親因工作晚歸,父女疏於溝通。被告中三時無法忍受居住環境,搬去與回港的母親及同母異父的弟弟同住,直至母親2020年初遷回內地,被告便一直獨居,其間懷孕。

成長環境艱難缺雙親關愛

案後懊悔自我憎恨

李官表示,被告認罪前已被扣押14個月,她深感後悔,更發展為自我憎恨,即使判監亦願承擔。李官盼被告重建正常生活,最終判處一年感化令,條件包括宵禁、接受精神治療、毒品檢測等,被告亦需承諾日後保持安全性行為。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2020年9月22日在學校上體育課時感到不適,獲准休息,隨後在女廁產下嬰兒。分娩後嬰兒大聲哭鬧,被告怕哭聲被人聽見,以毛巾及衣服包裹女嬰,並將衣物一部分塞入其口,隨後裝入環保袋,放學回家途中棄於垃圾桶,嬰兒窒息而亡。翌晨4時許,一名路人晨運發現該袋,以棍枝揭開後發現嬰屍,報警揭發。

【案件編號:HCCC 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