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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掌紋留鐵盾 25歲男否認七一衝立會 教友供稱當晚共同飯聚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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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件,其中一名男被告於案發兩個月後先於內地遭公安拘留,其後轉移警方接管,他今日(20日)在區院續自辯,稱當日遊行途中離隊,趕往教友飯聚。控方指出,事發距今逾3年,被告仍未想到為何現場搜獲的鐵盾會有其掌紋,原因是他參與衝擊時留下掌紋,故無從辯解。被告否認。

25歲被告林錦均否認各一項暴動及刑事損壞罪,與同案其餘5名被告一同受審。控方案情提及,林於2019年10月18日在落馬洲與皇崗口岸的天橋上,被內地執法部門交予警方。

控方指,林當日身穿黑色背心、深色褲,與新聞片段中示威者打扮一致,林同意他們均身穿黑色衣服。林被問是否支持示威者的立場,他稱支持大部分市民的看法,他知道當日遊行主題與「反修例」相關,但他到場為感受遊行氣氛,以及忘記當時取態是否支持五大訴求。

控方質疑,林作供時虛構當日行程,如稱遊行途中離隊後,先往海富中心麥當勞買東西吃,才乘坐地鐵往元朗參加飯聚,用意是拖延行程時間以解釋為何會遲到參與飯聚,以及訛稱不曾到立法會大樓。林否認控方說法。辯方證人葉恩慈供稱,她是宣道會天頌堂的傳道人,自2017年起認識林。當晚她有份參與飯聚,林於飯聚開始不久後,晚上約7時多已經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