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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張家朗奪金片段配《願榮光》 27歲男侮辱國歌罪成囚3個月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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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無業男前年將劍擊選手張家朗於奧運頒獎禮奪金片段,配上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後發布至YouTube。他早前經審訊後,被判一項侮辱國歌罪成,還押至今日(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出被告刑責嚴重,判刑需具阻嚇性,保護國歌免遭人貶損,判被告入獄3個月。

被告鄭榮進(27歲)報稱無業。控方案情指,被告將一段名為「張家朗奧運男子花劍牌頒獎禮(榮光版本)」影片,上載至個人YouTube帳戶。《願榮光》是眾所周知的示威歌曲,宣揚解放香港及革命,毋須歌詞,其音樂已象徵該些意思。

辯方求情指,侮辱國歌有程度之別,認為被告將國歌換為純音樂版本《願榮光》,程度屬較低水平,而且被告初犯及已嘗還押教訓,冀法庭判予緩刑或短期監禁。

裁判官判刑,直指不見被告有真誠悔意,因他定罪後仍表示不知道《願榮光》含意。裁判官質疑,被告於2019年曾替政黨工作,亦參與過公眾集會,不會對《願榮光》毫無認知,斥其說辭沒有信服力。

即使被告沒有在涉案影片上加入個人評論,但他發布《願榮光》的意圖明顯。影片有逾900則留言,部分留言提到「光復」、「香港獨立」等字詞,亦有人持對立意見,故影片影響深遠。

裁判官續指,被告的行為不尊重運動員、激起對國歌持不同意見人士的衝突,以及引起他人作出眨損國歌行為。被告刑責嚴重,即使他背景良好,法庭需判具阻嚇刑罰,警惕他人不要仿效及保護國歌,判他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