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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傑:世代交替與專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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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如果一份於香港發刊的報章,不講求客觀中立,政治立場鮮明,天天關心內地或台灣的最新政治動向,不着重香港本地社會狀况,而且極少批評香港政府的政策和立場。這會否讓人嘖嘖稱奇?

然而,這卻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香港傳媒行業的常態。

從冷戰格局微妙平衡

到六十年代兩派衝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於中國大陸當政的共產黨,與輸掉江山棲身台灣的國民黨,分別在香港間接經營各自的黨媒,透過這個當時夾在海峽兩岸中間的英國殖民地打文宣戰。

再者,香港二戰後的主要人口,來自南下逃避國共內戰的內地民眾。早期香港研究學者劉兆佳和關信基便指出,這批二戰後居於香港的人口,心繫位於內地的家鄉,又或跑了去寶島的中華民國,抱着過客或難民心態棲息於香港,亦未必打算跟港英殖民政府建立持久關係。在這政治及社會格局下,香港傳媒行業幾乎是海峽兩岸於冷戰時期發動輿論戰的代理人。

傳播學者黎佩兒在其壓卷之作——《香港傳媒:新聞自由與政治轉變》的首章中,概括地闡述了香港由戰後至1960年代末的報業狀况:除了親共產黨的報章外,一般報章都不批評港英政府;傳媒行業在避免觸碰港英的政治及法律底線下,延續國共兩黨的文宣戰;而傳媒冷待本地社會事務,也避免觸動港英當局的戒心。

這種二戰後冷戰格局下形成的微妙平衡,最終於1967年被打破。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政局,被捲進海峽兩岸國共內戰的餘波,國共兩派力量在香港的衝突亦起伏不斷。

1956年,親國民黨力量與港英人員於李鄭屋徙置區衝突,演變為「雙十暴動」;1967年,在內地文化大革命波及下,親共產黨力量與港英當局發生嚴重衝突,演變為「六七暴動」。於「六七暴動」期間,親國民黨及中間派報章支持港英止暴制亂,親共產黨報章則支持發起抗爭的工人。事件最終在港英鎮壓及中英雙方當時的政治共識下平息。

在「六七暴動」落幕後,香港迎來經濟高速發展、中產崛起、本地流行文化快速成長的1970年代。本地傳媒市場亦隨着社會大眾對本地新聞需求增加、市民願意付款購買本地新聞,以及電視廣播的普及率和廣告收益上升而壯大。本地傳媒市場壯大,讓香港傳媒漸漸關注本地新聞多於內地及台灣的政局,也養了一批靠香港市場維生、標榜「客觀報道」而非海峽兩岸政治文宣的商營傳媒。

回歸過渡期 衍生專業價值觀

及後中英雙方於1980年代討論香港前途問題,確定香港於1997年回歸中國。香港的政局進入「過渡期」,中英雙方同時在香港發揮政治影響力。在這「二元」的政治權力格局下,不少香港傳媒便「中立」地代表香港市民,向中英雙方表達香港民意。儘管中英雙方都嘗試籠絡不同的香港傳媒,但「客觀報道」、「政治中立」的原則,便成為「過渡期」香港傳媒行業的時代烙印。其衍生的專業價值觀,影響至今。

新聞傳媒的專業價值,從來是時代的產物。美國新聞行業於上世紀初的「進步時代」(progressive era)之前,也曾出現依靠政黨維生的黨性媒體(partisan press)。而「客觀報道」、「政治中立」的原則,也不時備受業界、學界及公民社會的衝擊。公共新聞學(public journalism)、市民新聞學(citizen journalism)及另類新聞學(alternative journalism),便回應了公共知識分子、不是任職於新聞機構但從事新聞工作的人,以及社會運動人士,對於何為新聞、何為新聞專業的討論和批判。

新冷戰形勢 左右傳媒業前景

回看當下的香港,同樣也正面對難以預測的大變局。在香港於上世紀80年代步入回歸過渡期起,世界進入全球化時代,中國也在鄧小平先生領導下,走向改革開放的新時代。

幾十年來,起起伏伏,風風雨雨,「世界全球化」(東西方冷戰結束、東西德統一、核戰威脅暫時緩和、世界貿易和開放市場成為大勢)和「中國改革開放」(政局由文化大革命的鬥爭思想,漸漸走向務實主義;社會發展由計劃經濟,一步步走向在政府規管下的市場化;內地民間社會的活力得以漸漸釋放;中國走向世界,世界亦願意與中國交往),始終是堅定不移的「總路線」。這些也是香港得以游走在東西方之間、以自由開放聞名於世界的大局背景。

然而近年的世界格局,似乎漸漸步入「新冷戰」形勢:去全球化(deglobalization)的呼聲抬頭,各國繞過不同的世界組織另起爐灶,組建一個又一個經貿、政治以至軍事聯盟;中國在「新冷戰」格局下,外交形勢波譎雲詭。

香港在中國近代史上是連接內地與世界的重鎮,但在中美交惡、世界壁壘處處、外資企業對華市場及供應鏈掀起「去風險化」(de-risking)的方針下,香港如何仍能在世界的夾縫中游走?香港的「自由開放」,能否仍在中、美以至不同大國的「國家安全」考量下,得以維持?這些都影響了香港社會的活力,以及傳媒行業的發展。

作者是香港恒生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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