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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留言提槍殺警員 女子認煽惑囚10個月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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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一名女學生涉在社交媒體留言「如果香港有M82就好」、「71、101係殺狗好日子」等煽惑字句。她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還押至今(19日)於區院判刑。法官指出,被告曾因「起底」警員而收過政府律師信,反映她明知網上行為會有後果,卻仍干犯本案,加上煽惑使用槍械相比使用利器更為嚴重,唯一減刑因素是主動認罪,終判她入獄10個月。

被告葉倩敏(現22歲)另涉違反警員「起底」禁令的高院案件,被判囚21日、緩刑1年。庭上透露,本案在高院案件之前發生,故前案的緩刑不影響。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案發時社會出現持續暴力衝突及非法集結,案發前一日發生刺警案,被告在如此社會氛圍下犯案,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涉案留言涉及「黑警」、「狗」等字詞,刺激他人仇警情緒;被告分別於Telegram、Facebook、Instagram共3個社交平台上留言,以圖煽惑更多人士攻擊,甚至殺害警員。

法官又指,被告案發前因另涉違反警員「起底」禁令,律政司向她發信,要求移除相關帖文,惟被告於網上揚言「對我呢啲收過律師信嘅人,無嘢好驚」,官斥被告犯本案屬知明故犯、目無法紀。雖然辯方求情指,本案對被告帶來影響,而且本地難有途徑獲取槍械,但法官指被告受影響是咎由自取,即使煽惑沒有成果並不等於減輕罪責,故考慮被告認罪獲減刑後,判囚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