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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何桂藍:縱立會過半亦只獲否決權 奪取管治權之說「唔係好講得通」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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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18日)續審,何桂藍自辯稱,民主派2019年尾區選大勝後,有人提出立會過半,但2020年1、2月尚未討論過半後否決等事情,她憶述,沈旭暉建議留待特首選委會選舉後才考慮,成為當時主流意見,並更迎合反修例運動中有關特首下台的要求。對於為何認為獲得否決權不算「奪權」,法官李運騰問及,立會過半後是否等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何桂藍則回應指「當政府要敗事嘅時候,立法會都阻佢唔到」。

庭上展示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於2020年3月接受訪問的文章,譚耀宗認同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所指,民主派爭取議會過半是企圖「奪取管治權」。何認為,駱不熟悉立會制度,對於譚同意說法感到匪夷所思。她指,將立會過半的否決權說成統治權「唔係好講得通」,即使民主派通過議案,中央仍可發還審議,除非在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分組點票過半,否則不能影響政府決策,只可否決。

李官聞言稱,立會過半後是否即「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何說,立會不能阻止政府「敗事」,例如有建制派對觀塘音樂噴泉撥款「投唔落」支持票,財委會最終通過撥款,噴泉啟用後隨即故障。何認為,當政府倒行逆施或推行不合理議案,民選議員應該阻止並制衡,要求政府問責,此乃立法機關存在意義之一。何又指,譚認為只要立會可能否決議案,已構成嚴重憲制危機。

談及戴耀廷撰寫題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何表示不同意標題字眼,「宿命」意指人無法左右的因果,而她認為人永遠可以成為影響事件的原因,「有時難免要退,但唔可以避」。何不認同戴的宿命論,直言十步不一定如此發生,反抗不是必然,而是香港人的選擇。何認為,文中第二步指民主派透過策略投票達至「35+」是非常困難,「直情係奇蹟」,餘下八步純屬推演。聆訊明(19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