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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商場用消費券享優惠 留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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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第二期消費券於昨日(16日)開始發放,適逢暑假消費旺季,各商場及商戶紛紛乘勢推出消費優惠,當中不乏大型連鎖店。若能選擇於提供消費優惠的大型商場內之連鎖店以消費券消費,有機會兼賺商場及商戶優惠「慳上加慳」,惟要留意獲得優惠條款,並要量入為出。

明報記者 劉敬華

各領取消費券的支付平台均有推出優惠,要留意有關優惠為自動派發,還是需要用戶主動領取。以AlipayHK為例,所有以此支付平台領取消費券的用戶,於消費券派發當日可獲2000積分,即價值20元的獎賞,第二期消費券計劃新登記用戶則可額外獲3000積分,即價值30元的獎賞。又如八達通將於7月18日至8月11日期間的星期一至五,每日早上10時於八達通手機App向用戶派發不同商戶的快閃現金券,每人每日限領一張,先到先得,派完即止。

或指定時間才可換領優惠

至於商場優惠,除要留意獲取優惠的消費門檻,並要留意換領優惠是否設指定時間,如優惠為送贈優惠券,是否設使用限制。以荷里活廣場的「夏日齊齊賞」為例,要獲取優惠,需於即日起至9月3日的逢星期五至日,在場內即日以電子貨幣消費滿1200元(最多來自3張不同商戶之發票,每張發票不少於100元,當中不可來自同一商戶之發票,及最多只可包含一張食肆之發票),或VIC會員以120積分,可換領價值250元的指定商戶優惠券組合,要留意換領時間為消費當日下午1時至晚上8時(或至當日換完即止),每日換領名額為300個,而該優惠券組合包括兩張50元購物優惠券、兩張50元時裝及美容優惠券,以及一張50元美食優惠券,優惠券需於指定商戶消費每滿100元可使用一張,每項交易最多可使用10張優惠券。

不少商戶會趁政府派發消費券時期,推出購買現金券額外再送現金券的優惠,惟要留意現金券有否設使用限制,及所送贈的現金券使用期限會否較短。以7-Eleven便利店的優惠為例,推廣期內購買一套10張30元總值300元的現金券,可額外獲贈一張30元現金券,現金券雖不設使用的最低消費額,但不適用於購買香煙或服務項目。又如惠康的優惠,優惠期內購買1000元購物現金券,可獲贈50元購物現金券,送贈的現金券有效期至2023年8月20日。

宜量入為出 勿成月光族

即使優惠再吸引,切記量入為出,以免被優惠冲昏頭腦而「使大咗」,甚至成為「月光族」。於使用消費券期間,宜記下每項非日常開支,當消費券金額即將見底,面對優惠引誘時,應冷靜釐清這是「想要」,還是「需要」消費,若屬不買仍可生存的「想要」消費,如購買名牌或最新型號電子消費品等,便要計清楚在扣除消費券後需補上的金額,及多花此金額會否影響其他日常開支,倘若金額不算太大,不影響日常開支及儲蓄計劃,趁商戶提供優惠時購買亦不為過。

(本網發表的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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