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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通緝|國際律師協會等譴責通緝做法 港府強烈反對指污衊抹黑依法採取行動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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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早前宣布通緝8名身在海外的民主派和社運人士,指他們干犯《港區國安法》,國際律師協會轄下人權研究所發聲明關注事件,並呼籲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應譴責香港當局以國安法通緝海外人士。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強烈反對和譴責外國及國際組織對《香港國安法》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依法採取的行動肆意攻擊及污衊抹黑。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應全力打擊,追究到底。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發言人指,有關8人涉嫌竄逃外地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有責任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將有關涉案人緝捕歸案。國安處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更是必須。

發言人又重申,特區政府嚴正促請有關組織認清事實,不要再被別有用心的人士利用,立刻停止對《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特區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情況肆意誹謗抹黑。

全球最大跨國的工會組織、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日前致函特首李家超,譴責香港當局針對工會活動及行使公民權利,及呼籲港府釋放所有行使公民權利的被捕人士。法國最大工會法國工人民主聯盟(CFDT)、荷蘭最大工會FNV、代表300萬加拿大勞工的加拿大勞工議會均先後譴責港府通緝令做法。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回應說,公會不會評論任何個別投訴。他指出,公會在收到任何會員涉嫌專業行為失當或違反專業操守的投訴後,會嚴肅迅速地按機制公平處理,在過程中,投訴人與被投訴會員均機會陳述及提供資料,公會在考慮所有有關資料後會作出決定。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回應指,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機構,律師會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既定程序,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投訴。無論其背景如何,所有被投訴人都會受到平等對待。他表示收到關於會員的投訴之後,律師會會根據既定的投訴及紀律機制調查指控。在適當的情況下,投訴可能會被轉交予律師紀律審裁團,該審裁團是一個獨立的調查小組。這個於《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中訂明的規程適用於律師會所有會員,包括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的聲明中提及的會員。

陳澤銘又指,鑒於此涉嫌觸犯《香港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律師會正按照法律和既定程序,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處理此案。

律師會只會從法律角度評論事宜,以及只會在認為有需要的情況下作出評論。律師會不會評論執法機構依據法院命令發出逮捕令的行動,但值得指出的是,一如其他司法管轄區,國家安全法下的罪行性質嚴重,因此它們具域外管轄權的情況並不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