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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施德來指「攬炒」非戴耀廷專用且各有定義 稱壓力下簽「墨落」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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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13日)進入第85天審訊,民協前主席施德來在選舉論壇提及「攬炒」,但他供稱這個字詞不是戴耀廷「獨家」,不肯定他和對方的定義是否相同。施表示他對「攬炒」定義源於《基本法》條文,若民主派否決財案,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解散立會後辭職,立會議員失去議席,而林鄭則失去職位。法官陳慶偉關注,施德來在論壇的言論或涉及共同串謀者原則的言行,陳官表示目前純粹提出問題,讓控辯雙方考慮。

施德來第四日出庭自辯接受控方盤問。施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包括會運用否決權,法官李運騰問他是否認同聯署人受聲明約束。施認為,聲明旨在推動參選人表態,特別是認同贏輸機制,逼他們在初選落敗後停止選舉工程,他直言感覺這壓力更加大。施指,聲明用字比協調文件的意思較肯定,他承受壓力下需要簽署,並寧願沒有聲明,以免展示其立場,他又同意聲明發起人想「騎劫」參選人。

被問及如果民協有一名參選人簽聲明,另一參選人不簽,會否損害該黨形象,施承認這會令人困惑,但他和民協的何啟明並無就此討論,最終兩人均有簽署。李官問及,施和何啟明是否冒險行事,施表示當時沒特別考慮。

施德來供稱,在選舉論壇表明會兩次否決財案,只為了顯得進取,實情不會否決。陳官問他是否擔心失去原有選票?施認為這屬選情評估。陳官追問,是估計「賺多過蝕」?施提到視乎民情及對政府不滿,他相信港人理性看待財案投票,因為財案對港人重要。李官聞言稱若港人理性的話,施為何要用政治語言?施回應指,因應當時當刻和選舉需要而表現進取,冀在民主派獲得較大的「餅」,例如民主黨胡志偉的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