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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施德來視預算案否決權為談判籌碼 不信戴耀廷「攬炒」推論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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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今(11日)進入第83天審訊。民協前主席施德來自辯稱,戴耀廷撰寫「攬炒十步」文章沒指明和初選有關,他亦不太相信對方推論和政治文章。施重申認為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只是爭取五大訴求的談判籌碼,施又批評戴耀廷的推論「好錯」,施不相信中央和港府會大規模DQ議員和武力鎮壓。

辯方大律師甫開庭時就五大訴求向施德來發問,法官陳仲衡指出,本案不是討論五大訴求是否合法,而是爭取五大訴求的方法是否合法,法官李運騰續稱,五大訴求是否合乎正當性,是可以開放辯論。

談及否決財政預算案,施德來引述曾是起草基本法的委員、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訪問提到起草原意,「我們當年考慮到,會否是特首做得不好呢?……想取一個平衡,讓選民(透過重選)決定哪方合理」。施認為,當立法會和特首出現嚴重分歧,基本法條文列出了「解決機制」,即如果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可解散立法會,並啟動重選,他稱「香港人選擇邊一邊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

施表示,沒印象協調會議討論過否決權,但坊間引伸議會過半後否決議案的想法。李官遂問,戴耀廷卻在協調文件加入積極運用否決權條款,是否猶如僭建協議,或遭人非議?施德來表示有這種感覺,不過他當時認為沒有綑綁運用否決權。

之後施聯署「墨落無悔」聲明列有「會運用」否決權,施指出字眼比「積極運用」更進取,但沒有必定否決的意思。李官關注,如果否決預算案旨在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那無論預算案的內容如何,施不必等待政府發表預算案,亦會威脅使用否決權?施強調視否決權為談判策略,假設2020年10月選出新一屆立會,距離2021年2月公布預算案有半年時間,他會和政府商討五大訴求和民生議題。聆訊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