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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聾啞漢出院一日後墮樓案 專家稱難斷定醫院做法令事主病情惡化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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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抑鬱症的58歲聾啞男子2020年4月入住葵涌醫院約兩星期,出院翌日墮樓身亡,死因研訊今(11日)續審。專家認同主診醫生批准事主出院的決定,認為長期住院「無論如何」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院方在事件上的處理方式會否直接導致事主病情惡化而墮樓,專家表示難以斷定,但指未必是事主個人的簡單決定。案件押後至周五作結案陳辭。

事主鍾志強於2020年4月21日入住葵涌醫院,5月6日出院,翌日在葵盛東邨一大廈墮樓身亡,終年58歲。

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曾淑鈞昨指,若護士評估事主自殺風險時考慮其喪妻和經濟困難,其自殺風險為高度。曾今補充,分數偏差會影響治療,並指評估表有「前後不通」的情况,即事主入院前後相隔約3小時所作的2次評估,對其自殺傾向的描述不一,形容「有少少難以置信」。

根據早前證供,主診醫生鄭美琪處方抗抑鬱藥、安眠藥及抗組織胺藥予事主,有向他解釋當中的副作用。曾認同醫生的處方和治療方式,亦同意讓事主出院的決定,因根據事主的病徵,他其中一個壓力來源為工作,曾表達對長期住院的憂慮,讓他「早啲出去保住份工係重要嘅。」曾並建議院方通融病人早點取回手提電話,以便他們聯絡僱主。

就院方無4月27日至5月6日期間護士觀察事主所作的牌板,曾解釋護士一般會於醫生巡房前一日填寫,但由於當時橫跨數天假期,因此無相關紀錄,「制度係咁做,制度足唔足夠,當然多啲會好啲啦。」醫管局一方則問,院方於事件的處理方式是否有遺漏,曾指難斷定會否直接導致事主病情惡化,是受有很多因素影響,未必是他的簡單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