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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主任等4人認於大帽山危險駕駛 一人罰款三人候判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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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廉署調查主任與另外3男於去年2月,在大帽山駕駛跑車高速行駛被捕,4人原被控非法賽車等罪,他們今(7日)於粉嶺裁決法院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罪,和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共16罪,非法賽車罪則獲撤銷。辯方求情指,涉案廉署調查主任曾因表現良好獲嘉許,前途一片光明,望獲輕判。案件押後8月7日判刑,待索取其中3人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獲准保釋並須交出車牌,其餘一人則判罰款3300元。

被告依次為廉署調查主任林志成(38歲)、地產代理羅俊明(46歲)、健身教練李君宇(40歲)、香港快運人事顧問陳頌南(43歲)。承認3罪的李君宇獲判罰款3300元,其餘3人押後判刑。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無案底或罰款紀錄,案發前1個月因岳父離世感悲痛,在處理其身後事後,相約朋友兜風散心,其間「一時愚蠢」犯案,倖然沒有車輛受影響,又指案件獲廣泛報道,帶來一定壓力;被告在廉署曾因調查一宗刑事案時出色獲頒嘉許狀,若判監將嚴重影響其事業。

至於其餘3人,辯方提到次被告是香港保齡球隊員,球隊為港增光;承認無牌駕駛第三被告則解釋,他忘記交續牌費,案發時不知車牌早在2021年2月過期;第四被告則辯稱當時看到沒其他車才倒頭行駛,他已知錯。

各被告承認案情指,去年2月12日凌晨五時許,警方於八鄉荃錦公路一帶反賽車行動,發現4輛車由英雄亭列隊沿荃錦公路駛往石崗方向,再於雷公田村外的避車處折返英雄亭,4車緊貼行駛兩圈,隨後遭警方截停;林有2次未有駛入避車處便掉頭,車速一度達每小時106公里,而荃錦公路的車速限制是每小時50公里。其餘部分車輛騎搭雙白線10至13次,車身曾進入相反方向的行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