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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大廈「風險低」 市建局:維修資助審批排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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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旺角道寶安大廈4日內兩度有簷篷及批盪塌下,後被揭事隔逾8年、即今年始執行屋宇署的強制驗樓通知,安排驗樓及商討招標維修。本報前日報道,市建局一般要求獲批「樓宇更新大行動 2.0」個案需24個月內委聘承辦商及展開工程,寶安大廈2021年獲批申請,原定最遲今年3月開始維修,局方考慮新冠疫情及限聚令影響而批准延期。本報昨日追問獲批延期多久,市建局回覆稱寶安大廈獲批延期12個月。換言之大廈最遲明年3月須開始維修。

准延1年 最遲明年3月動工

寶安大廈法團2018年10月向市建局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 2.0」資助,2021年3月獲批「原則上通知書」,法團今年3月才提交驗樓報告,本月下旬「商討」招標維修承建商。

對於為何事隔3年才批出寶安大廈申請,市建局樓宇復修總監何志偉昨在港台《千禧年代》解釋,局方為免市場有大量工程招標,影響價格及工程質素,會考慮樓齡、樓宇狀况、是否有法定命令未遵辦等風險評估因素,分批發放資助,寶安大廈當時獲評風險低,故被排到最後的第五批次審批。

何志偉續指,批出申請後局方會派員協助法團找獨立顧問估算工程價格,協助法團開業主大會及招聘顧問等,亦會邀請顧問入標;根據局方紀錄,寶安大廈2021年3月獲批,同年11月發出驗樓標書,12月回標後因疫情未能召開業主大會,延至去年9月才揀選驗樓工程顧問。他指大廈聘請承辦商後一般需時6至12個月完成,如一切順利,最快亦需約3年才可完成樓宇維修。

目前已獲資助通知書的大廈中,六成已聘請獨立顧問檢視樓宇,亦有一半大廈已聘請承辦商,當中約四成已完成工程。

籲修例准法團網上開會趕進度

何又稱因為疫情,進度較預期慢,但疫情放緩後大廈法團已積極開會,市建局亦提供會議室協助等,局方另已向民政事務總署建議檢視及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容許法團網上開會,加快工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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