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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以性交片段威脅前女友罪成候判 官考慮判監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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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男地盤工人涉於去年2月與前女友發生性行為時拍攝裸體影像,惟不滿對方提分手,於Whatsapp對話中威脅她將該些照片及影片發布到她女兒的學校;被告早前否認一項未經同意威脅發佈私密影像罪名,今(4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罪成,裁判官黃國輝稱,被告利用X裸體照片以及視頻威脅她,需要考慮監禁刑罰,將案件押後至18日判刑,被告須還柙。

控罪指稱,被告李惠宏於2022年2月19日威脅會發布X的私密影像,在作出該項威脅時,其意圖是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X沒有同意該影像的發布。

裁判官黃國輝在裁決引述控方案情指,來自內地的X,與一港人育有2子女,並於前年底結識被告,並成為情侶,期間亦有發生性行為。去年年初X第一次提出分手但被拒,後來X堅持分手,被告不同意,但雙方至2月仍有見面及發生性行為,被告拍下X的裸體照片及影片,當時X知情並曾要求被告刪除。之後被告於WhatsApp對話中威脅X若與他分手,「我會將你的截圖發到他們學校去的」、「你放心和我好好在一起,那麼我保證不會被流出」,使X感到害怕,擔心自己和子女的安全,遂報警。

黃官指出,X曾多次提出分手,被告仍不斷騷擾X,以及在WhatsApp對話內容中威脅她,「是你拿分手逼我的」、「放不放過是你這個媽媽自己考慮的事」,裁定構成威脅。反之X在對話中並未要求被告發佈片段,加上X庭上證供清楚直接、實話實說,故不接納被吿稱X要求發佈影像的說法,又認為被告根本不理會X是否同意發佈,其意圖是令X受侮辱、驚嚇或困擾;最終裁定被告一項未經同意威脅發佈私密影像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