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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良:香港之變與「一國兩制」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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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一年,聽得最多的關鍵詞是「復常」。疫後復常,泛指恢復通關、開放旅遊,各行各業回復生氣,經濟重拾活力,看數據已有一定成果;惟本地內需、貿易和香港較為依賴的內地經濟反彈幅度,尚未如人意,加上全球經濟不明朗、地緣政治惡化,香港需有防備,將來續篇再談。

2019年動亂及其後實施《港區國安法》,乃更為根本性的變數。復常包括走出政治陰霾和民情低谷,但說易行難。政府換屆,社會不會換屆,其深層結構矛盾和情結延續。從上空和街頭上看到的香港美景依然,疫後市面車水馬龍、人潮熙來攘往,繁華可期;但是人心和環境均經歷了複雜變化,內地和國際上對香港之觀感也有變。

復常既是經濟也是政治

復常既是經濟也是政治,相信政府中人不會低估箇中挑戰。特區政府班子及各部門和公共機構,均見戰戰兢兢,訂目標、立宏圖、設專班、四出外訪、大搞盛事、搶才招商、大興土木,不容有失。埋頭苦幹之餘,也須講求底氣與戰略,以及善用資源和動員社會的能量,且還受制於內外大局形勢,所謂因勢(才)利導也。

今天之「勢」如何?從穩定的方面看,中央強力介入後,在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規限下,特區的管治已全面進入新秩序,反中亂港難有空間,社會爭拗收斂,立法不再拖拉行政,理應可讓特區政府大有作為,「由治及興」端賴是否肯做敢做而已。

今年回歸紀念,全城旗海飄揚,各界大事慶祝,社會平靜但警方仍高度戒備,可見潛在張力未減、分化依舊。特首及一些官員以「軟對抗」形容現况,反映官方焦慮。軟對抗不一定全都針對國家安全,更存有對現時體制及政府的一種消極取態,甚至對衡文化,折射官民距離仍大、互動互信脆弱。

中央重申「一國兩制」初心不變、長期堅持,但經歷幾年大變後,論述香港難再沿用繼承自英治晚殖的「成功故事」,因時空及制度土壤已變,往後的香港不可能「再版」從前,或是簡單的下集。這是香港再出發不能迴避的起點,不能想當然以為可輕易返回過去熟悉的香港。

香港已變 3種想像

歷史告訴我們,時代不斷更替,生生不息,有浮有沉,一代人一代事,還是向前走。未來由今天塑造,毋須日夕緬懷過去。看香港,在所謂不變中一直有變。

英殖時期,香港屬「借來的地方、借來的時間」,難有想像,但造就了一個東亞奇蹟。1980年代國家提出「一國兩制」構思,本讓港人對未來有了新的想像空間,脫殖乃變革之契機;可是在維持現狀、一切不變的主旋律下,香港未有真正去殖,也少去認真思考未來所需之變,構成今天不少人所非議的因循守舊和政策藩籬。

香港經歷了3個階段的「一國兩制」未來想像。由回歸前的「維持現狀、充分利用」,至回歸後的一國下「經濟融合、政治分隔」,在「模糊政治」中各自演繹。香港過去特色是小政府(不等於權小或不干預)、大社會、大市場,這樣自由便顯得很大了。此乃長期以來生存之道,也折射某種治理藝術。

亞洲金融風暴過後,人們意識到不變不符合社會發展規律,於是出現種種尋找香港出路、探討核心價值、梳理本土傳承的民間嘗試;官方也重視內地崛起帶來的新機遇,經濟融合漸成主調。中央期望香港發揮好經濟城市的作用,要求「愛國」及「融合」,奈何社會卻日益泛政治化,普選和國安立法爭議擴大,主宰政情起落,左右中央對港政策。

港人同時陷入一國下香港本體定位的意識困擾,出現排斥內地、挑戰國家權力的身分政治。2019年動亂分離主義氾濫,民心異動,激進暴力。中央深感人心尚未回歸,懷疑香港對國家的忠誠,收緊對港的全面管治權,要求香港全面融入國家大局、立足大灣區、緊扣中國夢,在國際地緣政治中站穩國家立場。愛國者治港,再定義為必須擁護黨國體制。

今第三階段,可形容為一國下「政治和經濟融合,法制和行政兩制」。雖然有些言論要求以內地為師,中央仍望保持香港承接過去的制度特色,但須改變心態,去殖化,不排斥內地,減少兩制摩擦,借鑑內地和海外優秀經驗。特區的公共治理吸納較多中式元素,脫離對西方範式的依賴,惟仍是有異於內地的中西混種。

在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香港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可如何維持其獨特性和國際聯繫(特別是連接西方世界,此乃香港傳統強項)?以及如何建構既以國家自豪,又珍惜本土承傳的港人身分認同?

民主的挫敗

當年起草《基本法》,中央領導人從否定西方選舉式民主、否定三權分立,至接受在特區實行有限度競爭選舉民主,把雙普選目標寫入基本法,並確立「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司法獨立」,一切並非必然,乃一定信任下的良性互動和妥協結果。早期民主派和傳統愛國左派,雖處政治光譜兩端,仍似有點殊途同歸。民主派曾嘗試說服中央:爭民主也可愛國;而以民建聯為代表的一些傳統愛國左派,也曾嘗試證明:愛國也可贏選票。

今天俱往矣。2003年反23條立法後,民主派以普選綑綁國安立法,之後漸為分離主義挾持;2014年違法「佔中」,2019年攬炒動亂,中央定性反中亂港。2019年末建制派於區議會選舉折翼,使曾閃耀一時的民建聯路線敗於政治現實。中央視2019年之亂為顏色革命、顛覆政權,放棄原有以有限度選舉民主為本的港人治港路徑,從原先較多西式民主元素,轉軌至較近中式「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邏輯,仍是中西混合但中式多些。

新制下行政強勢主導,惟民授基礎不足,底氣存疑。立法雖全面配合行政,但議會與社會缺乏有機紐帶,易成平行時空,助力有限。而且政府對民間的取態常在「維穩vs.人心」之間拉鋸被動,形成政治缺口。民主派政黨縱然式微,但其新生力量仍可以「監察派」冒起,不以爭普選為主軸(因已沒有路線圖),不等於他們無可作為。

「完善」選舉制度的核心是「去民主派」,惟今後如何包容政治多元和異見、展現「五光十色」?如何說明選舉民主收縮之下,公民參與不減?

香港一直被譽為自由之都,人權產權受法治保護,自由度長期在兩岸三地居首,勝過新加坡及不少亞洲地區。基本法特別強調居民的自由和權利,並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寫進基本法。1991年,香港通過本地人權法。

國安法下的自由

國安法實施後,就像一個大罩,不止維護國家安全,也漸成維穩的主要框架,有若萬金油;但就香港的長治久安而言,總不能大小爭議皆國安化,而忽略人心之經營。西方國家認定「一國兩制」已變,更有說進入「一國一制」,香港被西方矮化及邊緣化,對外形象受挫。國際上注視香港的言論和新聞自由、學術文藝創作自由,以及資訊和個人自由是否不斷倒退。

世界各地(包括歐美澳日韓各國,及近期屢被人把香港與之比較的新加坡),皆有國安法,近年且隨地緣政治風險而收緊,但人家不會天天言必國安法。平衡國安要求與自由人權法治的保障,忌寧枉莫縱,致水清無魚。1980年代鄧小平推動改革開放,曾喻打開窗户會飛進蒼蠅蚊子,不應為防任何蒼蠅蚊子而寧可關窗而窒息。

維護國家安全,國民有責,重在自覺,問題不在於有了國安法,而在於如何演繹操作——包括執法和司法,以及如何顯示國安法下香港自由開放之都風采依然、人們依舊暢所欲言。用房中大象為喻,空間大了,人們才不受大象所擠。

作者是前運輸及房屋局長(2012-2017)、香港教育大學前校長(2008-2012,時稱香港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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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