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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指康橋之家前院長性侵 院友母索償1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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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被社署釘牌的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9年前與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律政司因該院友不適宜作供撤控。院友家屬早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等3名被告索償。聆訊昨在區域法院進行,據悉索償金額約134萬元,張爭議性侵無實際發生,又稱事主有被害妄想症,質疑其創傷表現是受原先病情影響。

張健華:事主有被害妄想

原告事主由其母代表行事,3名被告依次為張健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及「康橋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其中張無律師代表。入稟狀指出,事主中度弱智,2014年8月10日遭當時為註冊社工及康橋之家董事的張健華性侵,3名被告違反責任。原告昨稱有意接受第三被告的和解方案,稍後處理。

原告開案陳辭稱,即使事主未能作供,可佐證的證據非常多,包括事主母親案發當日探望事主時看到她狀甚痛苦、哭泣,有不尋常反應;可視為獨立第三方的院友亦拍攝到事主遭被告叫入房,二人獨處。另外,警方於辦公室找到染有被告和事主DNA的紙巾,而事主於錄影會面描述出與其智商和性知識不符合的性侵經過。

至於第二和第三被告,原告認為張健華當時是相關公司僱員並支薪,即使不是僱員也有緊密關係,違反謹慎責任。張則稱事主受醫生檢查前一段時間表現冷靜,且她本身患被害妄想症,曾控訴母親,而拍片院友本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有關證據無經法庭驗證。法官拒絕被告傳召專家證明原告有被害妄想症的申請,稱早前其他法官已處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PI 6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