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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助理涉受賄申免費場 前區議員周永勤稱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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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元朗區前區議員周永勤任內一名63歲助理,涉嫌收取4000元賄款,協助一個歌唱社多次申請使用元朗的社區會堂/中心及設施,並詐騙民政事務總署豁免共逾1.6萬元收費,被控8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5項欺詐罪。被告獲廉政公署准許保釋,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涉以虛假名義申請 獲免1.6萬費用

63歲被告梁如娟被控13項罪名,包括《防止賄賂條例》下8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盜竊罪條例》下5項欺詐。廉署引述元朗民政事務處指南,只有非牟利團體及元朗區議員辦事處才可申請使用社區會堂╱中心及設施,如相關活動屬非牟利性質,使用者可獲豁免相關收費。

周:下屬收500元利市也要求退回

廉署表示,被告梁如娟在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獲元朗區議會時任區議員周永勤聘用為助理,其間涉嫌收受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4000元賄款,協助對方就8項使用元朗社區會堂╱中心及設施的申請。

廉署又指被告涉嫌在5個合資格團體不需要或不會使用相關設施情况下,致使以上述團體的名義提出場地申請,再讓歌唱社主要成員向民政署出示5份相關的批准書,獲豁免費用共逾1.6萬元。廉署表示,如民政署知道該歌唱社為上述5項申請的真實使用者,便不會批准有關申請及費用豁免。

廉署表示,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該歌唱社並非使用有關設施的合資格團體,民政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周永勤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不知道助理在其任內犯案,對她的表現感到失望。他表示,在他在任期間「絕對禁止」員工收受利益,曾有職員收500元生日利市,他亦要求退回,「幫人申請場地也好,不容許收任何錢,可以做的都做了,但依然有人刻意隱瞞都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