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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知多點:「平權」為增弱勢機會 被指矯枉過正「逆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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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的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源於1960年代黑人民權運動興起之時,旨在改善少數族裔和女性等弱勢群體的就業、教育和其他機會。

硬定族裔比例非擇優而錄

在教育方面,為了讓大學學生更多元化,大學招生時會考慮種族因素,並會優待少數族裔。不過,有些學校近年矯枉過正,硬性規定招收某族裔學生比例,結果不是擇優而錄,引發「逆向歧視」爭議。

1978年加州大學董事會訴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打響反對平權行動第一槍。白人男子巴基(Allan P. Bakke)連續兩年被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拒絕取錄,但是該學院根據配額制取錄一些比巴基條件差的黑人學生。巴基其後控告加州大學,最高法院裁定校方對黑人學生實行配額制違憲,但是仍然支持平權行動。該裁決成為批准高等學府實施平權行動的里程牌。

(明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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