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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非禮兼棍毆女兒 六旬漢囚2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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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六旬的士司機去年涉趁14歲女兒睡覺時觸摸其胸部,數天後又不滿她講電話聲音太大,遂以棍襲擊她。司機早前被裁定非禮及襲擊造成身體傷害兩罪成立,昨在區院被判入獄21個月。法官斥被告無考慮女兒已成長,是獨立個體,完全不尊重她,又指他作為父親非但沒有保護女兒,反而襲擊她,事後更毫無悔意。

被告W.M.P.(67歲)否認非禮及襲擊他人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他涉嫌於2022年5月11日在秀茂坪單位非禮女童X,同月14日在該單位襲擊X。

暫委法官梁少玲引述辯方求情稱,X升上中學後學業成績變差,出現行為問題,被告忠厚善良但性格固執、思想守舊,因望女成龍心切,常使用錯誤方法教導,二人關係不佳。

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被告無強烈性衝動,與妻子有固定性生活,重犯風險低,但若與妻女同住,情緒有可能受觸發,重犯風險提高。辯方強調事件令父女關係破裂,對被告而言已是最大懲罰。

官斥破壞誠信無悔意

X的創傷報告則指出,她從小遭被告責打而沒有安全感,母親知悉其有自殺念頭,然而只囑她不要如此做,X慢慢對生活麻木,以壓抑、迴避態度讓自己不再受傷。法官指被告與X有逾50年齡差距,事件破壞誠信,但歷時不長,為單一事件。對於被告向心理專家堅稱X誣告自己,更稱若X道歉才會原諒她,法官認為被告毫無悔意;就襲擊一罪,被告先後使用木棍和鐵棍襲擊X,幸X都能抵擋,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決定將兩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7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