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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屢增案情以外證物 辯方斥「沒完沒了」極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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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辯雙方的爭議源於控方在盤問時呈遞210份新文件,涵蓋控方案情未曾提出的指控。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四度反對控方在完成控方案情後加入新證物,形容控方猶如「魔術師」般變出新文章,對辯方極不公道,更曾十四度質疑控方的盤問範圍一再擴闊、與案無關,「真係沒完沒了」。主審法官郭偉健判斷新增證物及盤問內容與本案相關,控方有權提出,不見得對被告不公,但在盤問尾段亦五度介入,打斷控方提問。

控:憑17文難證煽動 辯方四度反對提終止聆訊無效

圍繞證物的爭議始於開審首天,辯方質疑控方提出的17篇煽動文章中,10篇超出法定的半年檢控期限且已下架,惟郭官裁定控方可繼續以17篇文章提控。審訊第4天,控方再翻出557篇警方沒有交出的立場文章,引發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控方當時稱他們已不能使用該557篇文章提控,「其實對控方先至係失利」。郭官拒絕永久終止聆訊,將於裁決時交代理由。

控方在盤問階段新增210份文件,包括控方原稱已不能使用、在上述557篇新文章內的13篇立場文章。辯方四度反對,質疑控方案情已結束,理應不能呈新證物,更不應該偏離檢控基礎的17篇文章,強調「即使佢哋兩位(被告)被定罪,案件審訊過程都要公平公正」;控方則認為單憑17篇文章,難以判斷是否有煽動意圖,須從立場其他文章推論。

郭官批准大部分證物呈堂,主張控方有自由選擇以不同方式盤問,法庭不應干涉,而新增文章涉及控罪中的煽動意圖,是審訊中最重要的議題,控方有權發問,被告亦應有機會回應,「唯一的保留」是辯方在短時間內收到文件,可容許被告與律師商討。

官原稱相關允提問 後五度介入打斷

另外,辯方分別多次質疑控方的盤問範圍一再擴闊、盤問內容與案情無關或重複,詢問為何斟酌檢控範圍外的文章內容、要求鍾沛權提出事例佐證文章觀點、追溯至2016年的社會背景等,直指控方「需要少少限度」。郭官一度憂慮介入會限制言論自由,重申提問方式多樣,會寬鬆處理,亦認為提問內容與案有關,重複提問則可測試鍾沛權的誠信。

至第13天盤問,郭官首次提醒控方避免重複追問,並在盤問結束前的5天內五度介入,判斷提問內容涉及鍾的緘默權,「咁問好危險」,並在控方多番盤問鍾為何不索取有關國安法的法律意見時,判斷鍾已清楚回答,控方隨即表示「咁我唔再追問」。

(立場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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