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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為「湊人頭」投標郵政項目訛稱聘用3人 兩承辦商高層判緩刑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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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於2016年就「重建網購平台」項目招標,承辦商的兩名高層涉嫌於投標期間,訛稱一名大學校友及兩名來自其他公司僱員是團隊成員,以「湊夠人頭」滿足項目訂明的人手要求,該合約總值逾400萬元。兩人今(23日)在區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法官指出被告就項目的預期利潤不高,最終是賠錢生意。法官認為事件屬例外情況,判兩人囚6至8個月,均准緩刑兩年。

兩名被告分別為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泰美)前營運總裁張健恒(46歲),以及泰美股東兼行政總裁周靄儀(女,47歲),兩人是夫妻關係。

案情指,泰美是專門建立網上平台及系統的公司。2016年香港郵政展開項目招標,規定投標者的團隊成員內須最少包含6名成員,而且具有相關資歷及處理一定程度規模項目的經驗。2017年7月4日,泰美發電郵給有生意往來的公司以「借人」,對方提名了兩名職員。一周後周聯絡一名大學校友,表示她正競投一個需要6個「人頭」的項目,但她尚欠一個,請求對方幫忙湊「人頭」,事後可獲1800元報酬。其後泰美提交的文件中指上述3人是團隊成員。

泰美亦指派張出任團隊項目經理,並報稱張曾處理相關提供網購平台的項目,惟事實上張沒有處理相關項目的經驗,而他入職泰美前是一名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經理。香港郵政把項目判給泰美,由於泰美延期完成項目需罰款,最終香港郵政支付費用逾2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