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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警賭外圍罪成後做社服令遲到 改囚10日緩刑一年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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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前男警涉嫌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合共逾32.2萬元,早前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因違反社服令,今(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認為以被告過往的表現,他不會好好完成剩餘的社服令,終改判囚10日,緩刑一年。

庭上透露,被告蘇靖峰(現29歲)去年按規定參與社會服務時遲到45分鐘,今年5月亦收到一封警告信。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完成5分之4社服令,尚餘27小時,希望法庭考慮判罰款,及下令他繼續完成社服令,「等佢唔使前功盡廢」。

辯方續指,被告毅進畢業,現時在廚房工作,月入1.5萬,是家中經濟支柱,與太太育有各一名1歲及6歲的女兒,太太現在再次懷孕,被告需要支持太太及照顧女兒,望獲從輕發落。

鄭官判刑時指,被告有工作及須照顧家庭,參考他以往的表現,認為他不會好好完成剩餘的社服令,須重新量刑。鄭官考慮被告早前被判社服令,顯示當時判刑的裁判官認為不適合判罰款,故改判15日監禁,由於被告當時認罪,減刑至10日,再因應他已完成大部分社服令時數,緩刑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