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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周日話題:在記憶或遺忘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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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借用某官員的說法,文章見報之日,是一個「很特別的日子」。我們常說,圍繞着這個日子,有一場記憶與遺忘之爭。一般的理解是,在中國大陸,中央政府不希望民眾記得八九天安門民運,於是盡力抹去所有關於事件的痕迹,關乎六四的敘述在公共空間消失,結果形成了一個失憶的社會。在香港,2020年後,維園燭光晚會不復存在、支聯會解散、其領導人被控告、關於六四的書籍在公共圖書館被下架、中學校園大概不再有關於六四的課堂討論或活動、關於六四的舞台劇沒有再公映。直到近日,一張在香港電台內部張貼了30年的「表揚信」也被除掉。如果有一天香港再沒有人公開地提六四,那表面上,似乎又成為一個審查導致遺忘的案例。

讀者在閱讀上面的開場白後,可能直覺地會問:那麼香港真的會忘記六四嗎?不過,這篇文章倒不是要討論這個問題,筆者想退後一步去問,圍繞着紀念六四的問題的權力操作,能否完全用「記憶與遺忘之爭」去理解?在記憶與遺忘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可能的社會狀態?

淺談公共秘密文化

學者Margaret Hillenbrand在2020年出版的Negative Exposures一書(Duke University Press),就提出了跟「審查導致遺忘論」稍為不一樣的說法。她認為,在當代中國,很多近代史上的「敏感事件」都沒有真的被遺忘,因為很多經歷過事件的人仍然健在,大家對過去都有非常深刻的記憶,對那些年發生過什麼事都心知肚明。現實是,「敏感事件」變成了公開的秘密,當關於事件的討論和敘述在公共空間消失時,顯示的不是遺忘,而是一種公共秘密的文化(culture of public secrecy)。

Negative Exposures一書的分析重點是攝影在公共秘密文化中起的作用,在此不贅。筆者只是想淺談一下所謂公共秘密文化。

我們是沒有辦法刻意忘記一件事情的,因為刻意地去做的話,首先的效果就是會繼續記住那件事情。所以,當政府有關部門於特定日子前有某些動作的時候,其實首先的效果就是提醒大家,那特定日子又要來了。而就算真的有人「遺忘」了,事件又總會弔詭地重回人們的視野,最佳例子,就是去年大陸網紅李佳琦於六四前夕出示坦克車蛋糕而「被消失」了3個多月。一般的理解是,當審查「太成功」的時候,年輕的一代對八九民運一無所知,反而會出現這種誤闖禁區的事情,而一旦這種事情出現,不少年輕人又會因而得知本來被審查的事情,所以,審查到了盡頭是自我挫敗(self-defeating)的,去年,內地網民將這狀况稱為李佳琦悖論。

不過,若果我們跟從公共秘密的邏輯去理解,當一個政權要把一件敏感事件化為公共秘密時,它向經歷過事件的人所發出的「指令」,其實並非「你不能記得那件事」,而是「你不能公開展示你記得那件事」。政治權力的體現不在於它能夠使人們完全不知道過去。政治權力的體現在於就算人們知道,也要裝作不知道。在一個公共秘密文化中生存,人們不是要無知,而是要知道不應該知道什麼(knowing what not to know)。

從這個角度看,李佳琦悖論這種現象並不會對權力帶來多少威脅,因為李佳琦也好,藉事件而知道了八九六四的年輕人也好,很快也會參與到公共秘密的文化中。甚至可以說,當一個人真的不知道,他就是不知道而已,當一個人知道而裝作不知,他才是在服膺權力。

官員說「很特別的日子」

當然,在六四問題上,香港仍然未進入公共秘密文化的狀態。至少記者向官員發問時,仍然是直接地提「六四」的,官方的論述,重點仍然在於行動上不能違法。但文章開首提到的,有官員不提「六四」二字而只說「很特別的日子」,就可圈可點了。無論官員是有意或無意,要將一件事情變成公共秘密,第一步,很可能就是不直呼事情的名字,而用上一個模糊的代名詞,像大陸過去常用的「春夏之交」一樣。

不過,Hillenbrand強調,公共秘密文化不是單方面由國家強加給社會的,它也是民間自我審查的結果。例如記憶的代際傳承,本來就不一定靠公共論述,在很多社會裏,家庭內部的溝通和對話是集體記憶代代相傳的重要渠道。當中國大陸新一代對六四真的一無所知時,其實也代表大陸人民在私領域也不會向下一代談及六四。

在香港,民間在政治議題和理念上的自我審查,在過去兩三年是嚴重的。也許,規避風險是「人之常情」,但自我審查也可以有程度之分,在討論敏感議題時稍為「修飾」一下字眼是一回事,在根本無關的情况下避諱「六四」是另一回事,後者很容易助長公共秘密文化的形成。

文˙李立峯

編輯•朱建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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