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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受傷詐騙保險 前酒吧經理兩罪成還押候判 須賠逾1.8萬元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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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前酒吧經理涉嫌於2016年至2018年間訛稱受傷,串謀其他人詐騙一間保險公司向其發放意外保險賠償金及醫療費用。該前經理否認4項串謀詐騙罪,今(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兩罪罪成,涉及逾1.8萬元。被告須向保險公司賠償有關金額,並還押至6月14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尹浩然今需泰語傳譯協助,他被控於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6月某日期間,4度與劉承恩和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即虛假地表示看似附以證明文件支持的意外保險索償申請為真確,從而使友邦核准該申請。

辯方反對被告的兩份錄影會面呈堂,指廉署人員無問及他是否需要傳譯員,而被告亦曾表示不諳中文。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指,事實上廉署人員有問及被告意見,但被告表示不需要,王官認為他只是未能閱讀部分中文字,且觀乎其在會面中的表現,被告顯然精通本地話,遂裁定招認是自願、公平情況下作出,批准呈堂。

就兩項罪成控罪,法庭雖然接納無證據顯示相關申請表及醫療紀錄為虛假,但王官指出被告有遞交病假證明書,已懷有不誠實意圖,他亦於會面中承認其實無放假。若然友邦知悉有虛假資料,必定不會批准申請。至於餘下兩罪,被告的通訊紀錄雖顯示他曾與劉承恩討論看醫生的事宜,惟王官認為不能單憑此把被告定罪,遂裁定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