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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脫罪瑞士漢獲訟費 律政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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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0月有市民發起「和你Lunch」,一內地人高呼「我們都是中國人」遭示威者圍罵,一外籍翁涉阻止他進入遮打花園,內地人隨後被另一人拳打。外籍翁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經審訊後獲判無罪,經律政司覆核後維持無罪兼獲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裁決上訴,高院昨開庭處理。律政司一方指外籍翁刻意關門阻止內地人離開,自招嫌疑。高院將在3周內頒判辭。

指刻意阻攔 致內地人被打

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陳辭指出,瑞士籍答辯人Progin Marc Gerard(76歲)一直在人群中,知悉該內地人被情緒高漲的群眾指罵,惟在內地人打算進入遮打花園時,答辯人走到內地人面前刻意關上門,阻他進入及離開現場,其後內地人遭不知名者拳打。蕭指答辯人行為自招嫌疑,亦引致該內地人被打,雖然原審裁判官無法判斷他案發時的意圖,但他是否自招嫌疑應與意圖犯案無關。

答辯方回應時,澄清本案控罪涉及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而非襲擊該內地人,故不宜稱內地人為「受害者」。答辯方強調,答辯人在場只為拍照,擋着門只為拍攝內地人與群眾的畫面,而原審裁判官已裁定無法判斷答辯人案發時的意圖,訟費裁決不應偏離此事實,否則答辯人變相不論是否有罪亦遭懲罰。

【案件編號:HCMA 188/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