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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七一毁港鐵縱火案 被質疑睹罪未即拘 警:欠支援「被打多過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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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20年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大批市民仍在港島一帶集結,其中兩名19歲男生涉嫌在天后站破壞港鐵設施及在路上試圖燃燒紙箱,被控企圖縱火等罪,其中一男早前認罪,另一人不認罪後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警署警長被問為何沒在被告企圖燒紙箱時即拘捕,稱認為現場群眾大多支持或協助示威者,若無足夠警力,拘捕的結果只會是「被打多於制服到人」,故等候支援。審訊今續。

一人認罪囚16月 一人不認罪受審

被告黎俊熙否認兩項企圖刑事損壞罪、一項刑事損壞罪、一項企圖縱火罪及作為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同案另一名被告張世康早前承認各一項企圖刑毁、刑事損壞及企圖縱火罪,共判監16個月,張因另涉販運可卡因的販毒罪,總刑期加監至49個月。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2020年7月1日,兩名被告在天后站B出口外用長傘敲打閉路電視鏡頭,但鏡頭沒損壞。兩人再進入站內,用長傘砸碎天花板4條光管,碎片散落地上,又用長傘敲打懸掛的顯示屏,但無造成損壞。該4條損壞光管的修理費約6000元。

兩人離開港鐵站後,沿英皇道步向北角方向,當時路上已有紙箱、鐵欄等雜物堵路,黎試圖點燃一個紙箱不成功。隨後有人大聲叫喊「警察」,兩人立即放下雨傘逃跑,途中脫去帽子、面罩、黑衣,逃進七海商場,最終在炮台山站外被警方截停。

原稱混入傘群看 後稱游走而看清

警署警長李玉霞供稱,案發時在天后站外便衣巡邏,其間看到兩被告做出破壞行為。她尾隨逃跑中的二人,見他們初時還不停回首看有否警察,待脫下黑衣後就放慢步伐,途中在七海商場後樓梯坐下,吸煙後再起行。

李否認其視線曾遭示威者的傘陣阻擋,稱她混入傘群中觀看,其後改稱在附近游走而找位置看清楚示威者動作。辯方質疑黎企圖燒紙箱時李已可當場拘捕卻不為之。李表示,黑暴事件中現場群眾大多支持或協助示威者,形容是身處危險環境中,在無足夠警力下行動有風險,故選擇等候支援。李重申她是拘捕前考慮同袍安危。

【案件編號:DCCC 154/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