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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採訪時被指阻差辦公 作供警稱不知陳朗昇是誰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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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涉採訪期間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拒絕出示身分證及與警員爭執,陳否認阻差辦公罪等兩罪,今(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辯方指出,社會運動期間有發生起底事件,陳當時正在確認涉事女警的身分。涉事女警作供指,不知道陳過往被公開身分證,又謂不認識他,不知他是記者及記協主席。

在辯方盤問下,涉事女警26781梁敏儀確認於事發後就本案提供口供,梁稱目前有部分記憶更清晰,包括今日記得截查被告時,旁邊有名灰衫男子。辯方質疑梁並非今日記起,而是剛才在庭上播放片段後見到,梁否認說法。

辯方指出,梁供稱向被告三次表明駐守旺角警區,但她只書面記錄了兩次,質疑梁「作故仔」。梁表示不同意,強調她習慣做法講述三次才給予警告。辯方續指,本案於電光石火之間發生,對話太多、太亂,梁未能仔細記錄,而且梁在警方決定起訴被告後,才於口供虛構被告「㩒」着袋子等情節,梁一概不同意。

辯方形容,梁迅速展示委任證並「閃咗一閃」,被告看不到及無從確認梁的身分,梁在被告要求下再兩度出示委任證,其間梁沒回答她是否警員,以及解釋為何截查被告。梁不同意並指被告「好大動作」揮動卡套,她不知事後同僚亦找到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