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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CECC點名國安法官批參與打壓 名單涵張舉能 倡美國政府考慮制裁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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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轄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表報告,批評《港區國安法》猶如一套現有司法制度之外的「平行制度」,削弱司法程序上的權利,亦提及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制度,批評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等同有份削弱本港自由及民主,並點名29名曾處理國安相關案件的各級法院法官,促請美國政府考慮制裁,當中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以及三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林文瀚。

CECC指,雖然特區政府沒有公布國安法指定法官名單,但循公開報道而結集29名相信有參與國安案件的法官,批評指定法官制度欠透明度。CECC又指,美國當局曾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制裁外國法官,包括委內瑞拉及伊朗法官,指他們容許行政當局運用緊急法令,以及導致冤獄出現。

CECC 報告提及多宗國安法案件,包括唐英傑案、馬俊文案、呂世瑜案、黎智英案及立場新聞案等,質疑國安法不受制約,令削弱司法制度,不尊重基本司法權利,例如無罪推定,又指國安法不受制約,並成為政治打壓的工具。CECC促請美國政府續為本港在囚「政治犯」發聲,並運用堅實的政策工具應對中國顛覆普世價值的行為。